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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吃鹿耳


  “老头,那些食客为何称呼方才的姐姐为小白菜呢?”

  “因为白。”

  “可白菜并不白啊。”

  “好吧,因为他们喜欢白菜。”

  “哦,这些洛阳人的嗜好可真古怪。”

  “赶紧吃完你的甜糕,别咗手指。”

  “吃着呢,吃着呢。”

  “够吃吗?”

  “让我尝一杯酒就够。”

  “会喝醉的。”

  “你见过我喝醉?”

  “哪次没喝醉?”

  “抠门。”

  耳边的议论声越来越响。

  看来这位落花楼的少东家还是个名人,少年模样就夜夜笙歌,沉迷于风花雪月无法自拔,生活糜烂,不思进取。可是就因为有钱,挥金如土,家姐又是宫里的人,在这桥西的地界儿上,真的是为所欲为。

  阳蕨揽着那名叫婉儿的少女,消失在二楼的时候,叶飘零忽然皱了皱眉。

  “好露骨的杀气!”

  “有点意思!”

  “没沾过血腥,也不懂隐匿气息,这就敢出门动手,心可真大,也不知是哪家的小菜鸟!”

  叶飘零酌一口酒,摇了摇头,抬起手就想挡住宁红豆的眼睛。

  下一刻。

  一道人影就从二楼飞了下来,直接砸在大堂中央,砸坏了一桌酒菜,还砸伤了几个喝酒的客人。

  “畜生!敢打婉儿妹妹的主意!拿命来!”一位白衫少年也不知从什么地方爬上的二楼,握着一把长剑飞身横斩。

  铛地一声!

  金鸣震耳!

  白衫少年的长剑被人挡了下来,出手的人是落花楼的掌柜:“岑少侠,息怒,这里是落花楼。”

  白衫少年名叫岑锦飞,洛阳奕剑听雨阁,阁主的外甥,第三长老烟微客的关门弟子。

  只见这岑锦飞根本不给掌柜的面子,大吼一声:“斩的便是落花楼!”

  眨眨眼的功夫,前堂已经聚拢来一帮黑衣打手,全是落花楼的护院,洛阳最大的酒楼,哪里是好惹的。

  不等掌柜的发声。

  躺在地上的阳蕨已经怒火中烧,一手捂着胸口,一手指着岑锦飞:“给,我,打!”

  “打断他的狗腿!”

  “断其腿者,赏银百两!”

  “敢坏你爷爷好事,活得不耐烦了,这儿可是天子脚下的洛阳,臭不要脸的莽夫!”

  打斗在下一刻直接爆发,食客们纷纷让开场地,躲到一旁,却不离开。盛唐以武立国,崇尚力量,并不禁止民间打斗,就算是在神都洛阳也不例外,大家早就习以为常。一言不合,拔刀相向,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何况是为了女子。

  情斗,最是好看。

  眼尖者已经寻到了二楼的婀娜身影,方才那位媚骨天成的少女,此时此刻,嘴角含笑,冷眼旁观。

  女子的身价,从来都是通过男人们战斗来提升的。

  醉梦千古,倾尽江山,烽火戏诸侯,只为博红颜一笑,自古便是如此。

  富贵公子与侠客少年,刚好凑成一对儿。

  战斗从落花楼大堂打到了永宁街头,一方胜在长剑锋利,一方胜在势众人多。叫好声,起哄声,喝彩声,比比皆是。

  没人惊动官府。

  因为战斗很快就会结束。

  岑锦飞仰仗宝剑及一身扎实的正派功法,最终打趴了十三名黑衣护院,一脸豪气的穿过落花楼大堂,抬脚踩上登楼的木梯。

  耳边忽然传来一道声音:“你这剑,有些意思,第一次出门?”

  岑锦飞侧身望过去,靠窗户的位置上,宁红豆正在咗着手指上的糕点渣,叶飘零则是一脸人畜无害的笑。

  “关你屁事!”岑锦飞语气嚣张。

  “剑,是从宗门偷出来的吧?”叶飘零继续笑呵呵的问,双手都开始轻轻搓起来,似乎很是兴奋。

  “宗门是我家的,宗门的剑,自然就是我的。”岑锦飞说的理所当然。

  “呵呵,那这剑可有名?”叶飘零似乎比获胜的少年都高兴。

  “剑名鹿耳,长山白铁所铸,削铁如泥。”岑锦飞将手中长剑故意举高,话也是冲着二楼而说,说是回答,不如说是炫耀。

  “鹿耳?”

  “好名字!”

  “真是不错!”

  “做我成仙的倒数第三把剑,刚刚好。”

  叶飘零喃喃自语,然后吧嗒了一下嘴,手指忽然朝着白衫少年点了一下。

  宁红豆叹了口气,熟练的从怀里掏出一张画纸,摊平放到桌子上,又从衣袖中掏出一根细小的短毫,一方小小的墨砚。

  展纸欲画。

  再看白衫少年。

  鹿耳剑,原本稳稳当当的攥在岑锦飞手心里,剑柄突然一动,剑尖直挺挺的移向叶飘零。嗖的一声,长剑离手,直接落在叶飘零桌前,剑尖入木三分。

  整个落花楼鸦雀无声。

  “飞剑离身而不坠?”

  “这饮酒的老头到底是何方神圣?”

  “起码都是身怀念力的大修行者啊!”

  宁红豆眼眸一眨不眨,落笔如飞,略略数笔,竟是画出了这场战斗的精彩瞬间,没想到好吃懒惰的小倔妞儿还有这等本事。

  “还我剑!”岑锦飞大喊一声,起身便准备跑过来抢夺,然后便看到了惊心动魄的一幕。

  叶飘零抬指轻弹,方才还锋利无比的鹿耳剑,当即破碎。剑身从剑柄处直接断开,剑刃、剑尖、剑背……整把剑直接就裂成几十上百枚碎铁。

  一呼。

  一吸。

  碎铁便消失在叶飘零的嘴边。

  吃完剑。

  酌一口杏花酒。

  再嚼上最后一口酱牛肉。

  嘎嘣嘎嘣的脆响回荡在落花楼大堂。

  包括白衫少年岑锦飞,落花楼的少东家阳蕨,深藏不露一直没真正出手的掌柜,再加上周围的一众看客,全都看呆了。

  “这可是有名有号的灵剑,长山白铁所铸的鹿耳,一指就给弹碎?一口就给吃了?还是位年过花甲的,老头?”

  “我没眼花吧?”

  “疯了!”

  很多人都是这个想法,甚至忍不住揉了揉眼,只有那个落花楼的掌柜眉头越皱越紧,手心里、额头上,全都是汗:“剑门,食剑人,毁剑狂魔,叶飘零!”

  掌柜并没有压低声音。

  白衫少年岑锦飞自是能听到的。

  围观的民众不知道这几个字的意思,正道宗门的修行者,哪里会没听过,哪里敢没听过,何况是他这种剑修。

  这一刻。

  岑锦飞是万般的悔恨,悔自己不该偷偷拿走鹿耳剑,悔自己不该随便将宝剑示人,四海八荒的剑修,最近百年,出门前师尊都会吩咐:“剑,不可轻易示人,尤其是缀有名号的灵剑,最好用布包好,连着剑鞘一块包。”

  叶飘零,一人压了四海八荒近百年剑修不敢张狂、不敢抬头、不敢露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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