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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7 骑马的海寇


  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朱三沅的心里是五味杂陈,半是悲愤半是喜悦。

  罗德拉一党心怀二志,久有不臣之心,于内上蹿下跳、拉帮结伙,于外则卖国求荣、里通外国。

  可以说是满门奸佞、恶贯满盈,肥龙那句“扒了茅房盖楼房——打根上就是臭的”的评语真是形象贴切。

  日瓦丁暴动不成,他们果然启动了第二套方案,在德赫瑞姆城下动手,武装政变!

  没错,肯定是这样的。他们用拉尔恰当敲门砖,试探出了守军的虚实,然后把拉尔恰支开,用自己的党羽把亚罗格尔克国王架空、隔离,并加以谋害……

  卑鄙无耻,实在令人气愤。

  然而,与之相伴而来的,则是朱三沅他们的“机遇”:为拉尔恰出谋划策,积极平叛,只要把罗德拉叛党消灭,自然可以名正言顺地分得一份大大的战利品——罗德拉一族的封地,从此平步青云,跨入进诸侯的行列。

  如果亚罗格尔克国王遇刺身亡,那就更好了,说不定受人尊敬的拉尔恰还能做一朝人王地主呢,那样,朱三沅可就算是“开国元勋”啦!加官进爵、绘像凌烟阁……

  当务之急,还是赶紧与拉尔恰大部队汇合。

  等来到先前的战场,就看到德赛维正帮着肥龙穿一件长摆链甲衫,肥龙正无比兴奋地向他招手,“三沅,咱他娘的真是走了狗屎运了!你猜怎么着?海寇给咱送装备来了,看,帅吧?”

  肥龙又把一个带护鼻的日耳曼盔戴在头上,手持长柄大斧,挽一面盾牌,摆了一个POSE,戏谑道:“我要把你的头盖骨当碗使,哇!”

  朱三沅回视妞妞,“看看,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就是这副熊样。”

  妞妞疑惑不解,“海寇不是在北部的海边活动吗?怎么还翻山越岭跑这么老远?”

  肥龙笑嘻嘻地走过来,近距离向大家显摆他的战利品,“可说呢,哎,你还真别说,我也纳闷,你说着海寇,什么时候也会骑马了?嘿嘿,跑得真快,要不是我手里有这粪叉子,还真逮不住他!”

  “骑马的海寇?”朱三沅摇了摇头,“我之前看过这个世界的源代码,粗略的一扫,我印象中,这些海寇是绝对不会骑马的,他们擅于步战,而骑术是0,是绝对不会骑马的。”

  “对呀,上帝给你打开一扇窗,一定会关上一扇门。装备精良,步战NB,再让他们骑马纵横驰骋,那还了得?所以嘛,我才纳闷呢,难道是遗传变异,物种进化?”

  朱三沅又有了不祥的预感,问道:“那海寇呢?”

  “这儿呢,让我一脚踹晕了,忒他娘的不经打了。哎,他骑马狂奔过来,我就这么一弯腰,往前一戳——‘走你’,那马一个急刹车,你猜怎么着?哈哈,这孙子也没系安全带,一个狗啃屎,正好扑在我面前,我就抬脚这么一踹……你看,现在还没醒呢。”

  肥龙手舞足蹈地表演着,领着朱三沅来看事发现场,还嘱咐妞妞和雅米拉道:“回过头去,小姑娘家家的,小儿不宜!”

  地上这位“海寇”,仅穿内衣内裤,他外面的链甲衫和内侧的皮革内衬,已经被肥龙全给扒了下来,那是他的战利品。

  “他身上还有什么能证明身份的东西吗?比如带有特殊纹饰的佩剑、官印、旗帜……”

  “有,那也是他从别人那里抢来的,现在是咱的合法所得了。哎,在他身上是赃物,在咱这里,就是‘干净物’。也巧了,他之前抢的就是我小舅子的。”肥龙笑道。

  “你怎么知道?”

  “你瞧,这里刻着名字呢,德鲁波耶。刚被咱讹了,哈哈,倒霉蛋又被这海寇给抢了,还好,又被我缴获啦。”肥龙从旁边的战利品堆里挑出一把佩剑,递给朱三沅。

  朱三沅伸手接佩剑,从他的手摸到佩剑的那一刻起,他的心脏就停了一半。

  这个“佩剑”与拉尔恰给他的佩剑截然不同。拉尔恰给朱三沅的佩剑,是纯装饰用的,外表华丽美观,纹饰考究,质地轻盈,而且两面都没有开刃,是“礼剑”。

  而肥龙递过来的,是一把有分量、纹饰简单、朴实无华的佩剑。用手一掂量,就知道这绝对是一把为了战斗而打造的战剑。

  “仓啷啷”拔剑出鞘,两侧开刃,锋利无比,阳光下反射着耀眼的寒光,手腕一翻,两旁观看的人都忍不住要用手掌遮挡刺眼的反光。

  朱三沅眯缝着眼睛,定睛一瞧,随即大怒,把剑身递到肥龙眼前,“你给我瞪大你的狗眼,仔细看看,这上面写的是什么!”

  肥龙揉揉眼,眯着看了一眼,“德鲁波耶……哎?不对,是德鲁雅尔……嘿,这孙子三姓家奴啊?”

  “你再给我仔细看看!”

  “在仔细看也是德鲁……咦?‘鲁德雅尔’?他这是……怎么名字还倒过来写呢?出国了?”

  朱三沅捶胸顿足,“你呀你呀,肥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我说呢,怎么我与诺德王国的关系突然之间恶化为—100了呢。这老头儿是诺德王国的封臣,鲁德雅尔领主!不是你小舅子德鲁波耶领主。你……你惹祸了!”

  肥龙也听得一愣,“我说呢,怎么剑首的花纹也不太一样呢,我还以为他贪图便宜……我说的呢,一把年纪了,还当海寇……”

  鲁德雅尔,是诺德王国的一个封臣,其封地就在离此处不远的一片森林中,也是一处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军事要塞——鲁德堡。

  老人家今年也五十多岁了,身材高大,体毛发达,络腮大胡子,皮肤是红里透白,头发和胡须全是红褐色,典型的诺德人。

  鲁德雅尔本想趁火打劫,抢劫斯瓦迪亚的村庄,不料被维基亚的德鲁波耶抢了先,绕行路上又与斯瓦迪亚军遭遇,被打得溃不成军。

  好不容易摆脱了追军,辨明了方向,想逃回自己的封地避难,谁知道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竟然被友军用战斗叉挑于马下,还被扒了个精光。

  “丑媳妇早晚要见公婆,事情已经这样了,咋办?”肥龙问。

  “哎嗨嗨——”

  地上躺着的这位红胡子老头,长长呻吟一声,苏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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