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丽江
我和小米儿搭车行至黔阳附近,找了一个小卖铺,打了电话给呆呆,跟他讲起了其中的一些事情。
睡意朦胧的呆呆听到我讲起了这里面复杂的关系,陷入了长长的沉默中。
许久之后,他对我说,王二哥,虽然那曼妮用尽种种卑劣的手法来打击他,并且还将他的酒吧折腾得重大亏空,人气丧失,但是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容颜是她最重要的一切;毁容对她来说,惩罚实在是太重了,比杀了她还要可恶。
听到呆呆的话语,我也沉默了半天。
或许,男人思考问题的方法,和女人终究不同,又或者人和人之间的思想,终究有着太多的差距。
在我的眼中,曼妮是一个为之自己的私欲和愤恨而无所不用其极的女子,而在于呆呆心中,她不过就是一个商业竞争对手而已。
对于这样的人,成王败寇,认输便好,何必打击人家最为在乎的东西,不给人留任何退路呢?
呆呆的想法其实一点儿错都没有,只不过我并不认同而已。
可能是我这近一年多来,经历过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见惯了各种邪恶,以及人性中最恶的东西,所以心中已经变得冰冷。
即便我反复不断地提示着自己,让自己保留初心,保留人性中的底线,但是却已然忘却了善良。
在我的字典里面,善良的隔壁老王,就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唯有露出狰狞的爪牙,方才能够得活。
而我之所以活,也并非仅仅只是为了我自己,还有不想辜负和伤害那些对我抱有善意和期待的亲人和朋友。
我想成为被人值得信任的倚靠,而不是阴沟里面的一具死尸。
我无法跟呆呆争辩许多,只是告诉他一件事情。
从我昨天对曼妮的了解来看,她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毁容之后的她一定会变得疯狂,尽管这是我对于她的惩罚,但是我不希望殃及池鱼,让呆呆受到伤害,所以我希望呆呆能够立刻离开渝城,然后找一个地方,先躲避一阵。
对于我的建议,呆呆表示不置可否。
他告诉我,说此事与他并无关系,不管怎么说,那女人都不会怪罪到他头上来;再说了,他已经决定将这酒吧转让出去,总得有人在这儿盯着不是?
呆呆的一口拒绝让我十分讶异,我思前想后,还是忍不住劝他,把事情的后果讲得很严重。
他一开始的时候,显得十分不甘愿,然而当得知曼妮的叔叔曾经将她前男友沉入江中,而四年之后,曼妮却又将那死人从江中淤泥里捞出,并且放在了自己卧室的浴缸里……
她甚至为了一个死去的亡魂,谋害素未谋面的我,并且未遂之后进行污蔑,想用当地的警察系统报复于我……
听完这些事儿,呆呆方才慌了,说王二哥你等等,我问一问我姐。
五分钟之后,呆呆再一次打电话过来,告诉我,说他姐姐和姐夫建议他立刻离开渝城,因为他们之前为呆呆打通关系的时候,就听说过整治酒吧势力的背景,只不过不想跟呆呆谈及,那些人黑白两道的手腕都很硬,而且从来不讲理。
呆呆决定离开,这事儿让我放下了心里的石头,也没有任何停留,再一次离开。
这一次我学乖了,并没有使用公共的交通工具,毕竟现在的网络那么发达,如果我还敢使用王明这名字来乘车或者坐飞机,再加上带着小米儿这么一个显眼的目标,说不定黄家的人就在我下车的时候,将我给逮住了。
我选择了一个比较古怪的方式,那就是扒车,特别是扒大货车。
这事儿对于很多人来说,或许会是一件难事,但是我却不同,首先有着修行的底子,冷热不忌,而且再闷的地方,也闷不过水中,只要躲入了货车的后车厢里,一般来说,很难会被人发现。
起初的时候,我还担心会不会有警察盘查,然而一路上,却终究没有遇到。
我和小米儿从黔阳出发,通过扒车的方式,一路向南,来到了滇南保山附近,然后想了想,决定前往附近的丽江。
我是在事发之后的第七日,抵达的丽江。
这是我参加工作之后,第一次来到那种全国很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从那货车后车厢里偷偷摸摸地下来,然后又走了好几里路,来到了丽江古城,望着那如织的游人和鳞次栉比的古楼瓦房,以及那连成一片的青砖石墙,莫名就有了一种离奇的穿越感,仿佛一下子就回到了很多年以前的时光。
小米儿逐渐地长开了,不知道是不是得益于那一股先天灵气的作用,蛊胎与正常小孩的不同,就在于生长迅速,几乎是不知不觉间,蹭蹭地长个儿,这才几个月过去,她便已经有两岁小孩儿的个头了。
她个子大了,便不乐意让我抱着,喜欢四处转悠,我生怕她丢失,便牵着她的手,缓步走过了古城的四方街,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
两父女在路上晃悠,这饥一顿饱一顿的,我肚子饿得咕噜噜叫,而小米儿也是如此。
她虽然也吃米饭之类正常食物充饥,但最爱的,却还是那些让我不忍直视的蛇虫鼠蚁,倘若是野外,她倒也不会饿着,若是在干干净净的地方,反倒会难过。
不过滇南这块地方倒也神奇,平日里看着狰狞的虫子,他们能够变着法儿地弄来吃,什么水蜻蜓啊、蝗虫啊、蜈蚣、蝎子之类的,满街的路边小摊都是,她吃得不亦乐乎,而我腰包里面的钱则迅速地瘪了下去。
不过为了小米儿的笑容,这钱我倒是花得很开心。
解决了这小馋虫,我在街边也吃了点鸡豆凉粉和丽江粑粑,勉强抗饿,然后准备着四处溜一溜,发现这丽江除了那些风俗民情店,最多的地方,就是酒吧。
看到那一条巷子里十多个酒吧灯火阑珊的招牌,我突然想起了丽江的另一个称号。
艳遇之都。
之前我还在工作的时候,就曾经经常听人谈起,说人在旅程的时候,离开了自己熟悉的城市和朋友圈,每天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陌生人,就特别容易产生孤独感,而一旦有孤独感,就会寂寞,会希望找到一个异性来温暖自己寂寞的心灵,所以无聊者就会排出所谓的“中国十大约炮圣地”,而丽江,则被排在第一,被誉为艳遇之都。
当然,这个只是一家之言,有人也认为西藏或者湘西凤凰排在首尾。
但是不管如何,这儿都是一个让年轻人所为之向往的地方。
我也是。
这话儿说来也不奇怪,毕竟我也是年轻男子,而且又没有恋情,年轻力壮的,夜深人静的时候,难免会有一些正常需求。
在这样的一个地方,是个男人,多多少少会有一些遐想。
这也是我往日的一个梦想。
我数了数兜里面的钱,那还是在长湖的时候,从黄养天他们身上搜出来的几千块,之前一路折腾,已经花了小两千,现在就只剩下八百多。
想想也够了,我先找了一个便宜的青年旅社,用王福贵的身份证住下,洗漱过后,我便带着小米儿来到附近一家颇有情调的酒吧。
这儿并不闹腾,进门的时候,服务员妹子告诉我,说不能带小朋友。
我知道她担心什么,微笑着告诉她,说小孩儿不吵的,那妹子对粉雕玉琢的小米儿倒是挺喜欢的,倒也没有坚持,只是对我说怕老板骂,如果小妹妹若是哭闹了,还请我自觉离开。
这儿酒吧的消费挺高的,小瓶的啤酒就要18块,至于蓝带百威等稍微知名的牌子,更是38块一瓶。
我忍痛点了一百多块的酒水,坐在角落里,听着酒吧中央一个长头发的歌手唱着淡淡的民谣歌曲,突然间感觉人生真的是奇妙无比。
我曾经和同事不断吹牛逼,说要来丽江的酒吧泡妹子,心底里却知道一辈子未必能成行。
没想到,此时此刻,我却又坐在了这里来。
灯光迷离,我偶尔喝两口小酒,然后逗一逗旁边的小米儿,之前的欲念一下子就消散了许多。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了以前读书的时候,看过的一个电视。
好像叫做一米阳光,剧情忘得差不多了,但是却依稀记得故事就发生在丽江这么一个城市,结局好像出现了那么一米的阳光,代表着爱情。
我王明,会不会在这么一个地方,收获一份属于自己的感情呢?
如此胡思乱想,不知不觉过了一个多钟头,人逐渐地就多了起来,卡座满满就满了,这时来了几个年轻的女孩子,走到我跟前来,笑着说先生,介意拼一下桌子么?
我回过神来,左右一看,瞧见虽然没有空位,但并非只有我这儿是一人的。
我不由得诧异,说为什么会选我这儿呢?
姑娘们笑了,说那边几个,贼眉鼠眼的,一看就知道是满脑子色情的无聊家伙,至于你——倒真没瞧见过带着娃娃来泡妞的,所以坐在你这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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