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三百七十一章 它的主人肯定是丁香
太子有令,陈宇文哪敢不听。
他照着太子的意思,给丁香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的肉麻信。
信中很肉麻地再次多谢了丁香,并且和丁香说什么做不成夫妻,他们可以做兄妹,然后就是诱惑丁香站在太子一边。
承诺太子做了皇帝后,丁香能够得到的种种好处。
信写好后,陈宇文知道,当丁香看到这封信时,他在丁香那里仅存的一点好感,也将消失殆尽。
他和丁香之间,是彻底的完蛋,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
丁香进宫后的第二天晚上。
夜深人静,陈尚书的府邸里面,一间安静的书房内,陈尚书正和他的一名心腹在密谋。
陈尚书的心腹小声道:“主公,很多证据都表明,艾小姐的师父肯定是丁岳无疑,丁岳手里有火灵狐的事,看起来也像真的。”
“丁岳手里不可能有火灵狐!火灵狐在几个月前还在项山上活蹦乱跳,而丁岳起码有半年时间,没有离开过孤云岛。”陈尚书很肯定的语气。
丁皓丁玲兄妹虽然厉害,但光靠他们是不可能抓到火灵狐的,因为火灵狐太难抓捕了。
十多年前,陈尚书还年轻的时候,想了一个绝妙的计策,他命手下在外地驯养了一批老鹰,将普通狐狸毛色染成火红色,然后放在山上让老鹰去抓捕。
训练这些老鹰能够抓捕到逃跑的狐狸,又不会弄死它们。
时机成熟后,陈尚书便亲自出马,暗中带着老鹰们去了项山。
他们用烟熏的方法,将隐藏在狐狸洞的火灵狐熏了出来。
可是,他没想到火灵狐逃跑的速度,居然快过会飞的老鹰。
火灵狐在树丛里如履平地,老鹰们在树丛里发挥不了它们的长处,没有多久火灵狐便逃进了密林深处,不见踪影。
陈尚书不甘心,带着老鹰和手下深入密林深处,几天后,不仅没有捕捉到火灵狐,连它的踪迹都没看见过。
他带去的人和老鹰,死的死,伤的伤,不是被毒蛇咬死,就是被动物撕咬而死。
自那之后,陈尚书就死了捕捉火灵狐的心。
与其去项山上捕捉火灵狐,不如去皇宫偷窃,还要容易一些。
他认为火灵狐是灵物,不是凡人可以拥有的。
赵家的先祖,肯定是机缘巧合才能够得到一只火灵狐。
想到这里,陈尚书面前浮现出丁香那一双灵动的眸子,还有她小小年纪便能够宠辱不惊,她的那一份超凡脱俗,让陈尚书不得不赞叹。
这样的女子,如果站在睿儿身边,肯定能够助睿儿一臂之力。
陈尚书会这样想,并不全是因为丁香是丁岳的徒儿,是因为陈尚书认定丁香不简单。
止痛丸到蜡封药丸,解毒丸到止咳丸,以及她那惊世骇俗的精湛医术,剐肉疗伤,用线缝合伤口,这些都是他不曾听过的。
就算孤云岛上的丁家人,也没有听过他们会用线来缝合伤口。
能够让远离江湖的丁岳收她为徒,能够让萧大将军为她慷慨解囊,这些都不是一个普通村姑能够做到的。
他甚至认为,项山上的火灵狐如果说有主了,那它的主人肯定就是丁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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