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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碰到什么硬硬的?


  “精灵族特产——精灵森林的树叶!十银币一片便宜卖啦!”

  “风味特色小吃,只要五十铜币!快来尝一尝啊!”

  “瞧一瞧看一看啊!精灵族特色纪念品大甩卖了!”

  “............”

  在道路两旁,有着贩卖各种各样商品的小摊,摊主有的是精灵、有的是人类,如果不是他们贩卖的东西和充满异界风味的服饰,陈风甚至以为自己乱入了某个风景旅游区的现场。

  【这个画风,还真是清丽脱俗啊......】

  陈风观察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最终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其实陈风一开始还有些担心,自己这样一身黑袍会不会太过显眼,但是在走到街上之后,他却彻底打消了这样的忧虑。

  大街上不要说是穿着黑袍的人,就连身高三米的兽人、矮小的矮人,甚至是全身布满毛发的具有智慧的魔兽也能够光明正大地在大街上行走,而且路上的人类和精灵,只有极少一部分对它们流露出几分惊奇的表情。

  作为一个处于两个种族边境的城市,亚灵城对各种奇奇怪怪的生物包容度可以说是十分之高。

  如果说大陆上的其他地方还或许会有一些种族歧视的风气在,但是在亚灵城,却绝对没有这样的担忧!

  甚至亚灵城的城主还明确规定——如有因种族歧视言语辱骂他人者,驱逐出亚灵城,并永久不被允许进入亚灵城内!如因种族歧视动手惹事、故意伤人者,直接死罪!

  有这条规矩摆在这里,就算是再桀骜不逊的人也不敢对其他种族的人有任何歧视的心理。

  亚灵城不仅对其他种族包容度极高,对于进入城市内人类和精灵的身份也并不在意,不管你是穷凶恶极的通缉犯、还是臭名昭著的邪恶魔法师,只要你不在亚灵城内惹事,就不会有什么人来找你的麻烦。

  不过如果你硬是要在亚灵城内搞出什么事情来的话,那还真只有一句话——人作死,就会死!

  所以其实在大街上,像陈风这样的黑袍人还是有挺多的,倒是正常的人类和精灵,在人群中显得有些稀少。

  陈风饶有兴致地看着千奇百怪的人群,欣赏着异界画风的人和事物,颇有种在异界旅游的感觉。

  在突破陈蕊身边界限的第一天,陈风就曾经把诺丁城逛了个便,但是他却完全体会不到从前做人时逛街的那种感觉,这并不是因为他“看”得不够清楚,而是因为......

  他无法融入那个逛街的环境。

  再形象一点,

  就是代入感太差!

  他连观察周围环境的视角都是所谓的上帝视角,别人也根本无法察觉他的存在,最多只能觉得周围的风有点大,这就导致了他就像是一个背景墙一般的存在,完全无法代入一个逛街的人的身份。

  但是现在不同,拥有了一具身体的他,真正能感受到旁人看向他的目光,也真正能像一个人一样行走在街道上。

  只有在失去之后才学会珍惜。

  在做了这么久的风之后,陈风第一次重新感受到了自己为人时那种逛街的感觉,不得不说,这是一种相当珍贵的体验,让他情不自禁地产生了几分激荡的心情。

  虽然,

  做人的时候,

  他也没逛过几次街。

  毕竟连女朋友都没有的人,逛街干嘛呢?等着吃狗粮吗?

  现在就更不用提了,连那种想法都提不起来了啊!

  【嘶......扎心了!】

  这下陈风就相当难受了,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你说你好好地没事乱想啥呢?!

  陈风赶紧撇开自己的杂念,走到人群之中,想要切身地体会一下这种独特的感觉,虽然他清楚地知道,这样的行为,只是一种心理安慰而已。

  ————————————

  穿行在人群中,安迪的眼神在眼前各色的生物身上快速地扫视着,大大的眼睛中闪动着精明和狡黠的光芒。

  他,

  在寻找着自己的下一个目标!

  安迪是一个扒手,也就是俗称的小偷。

  他不仅是一个小偷,还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小偷。

  虽然他现在表面上看上去还是个少年,但是他已经在亚灵城已经偷了快十年。

  十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个年轻的少女变成一个成熟的妇人,也能让一个青涩的新手成长为一个技艺精湛的大师。

  安迪可以肯定地说,即使是在整个亚灵城中,他的偷窃技术也绝对处在前三名的位置。

  陈风有一点还真没感觉错,由于位于精灵族和人族的边界,来这里旅游的人也相当之多,所以才会有那么多贩卖纪念品之类东西的小摊。

  而这些游客们,就是安迪下手的最好目标。

  在刚才,他从两个显然是外地来的美丽小姐姐身上偷来了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但是让他有些失望的是,这钱袋虽然看上去很鼓,但是里面装的都是些铜币,合在一起也不过两个银币。

  安迪知道,如果他今天只有这么些收入的话,那个人是绝对不会满意的,所以,他才要选择自己的下一个目标。

  很快,安迪的视线逐渐停留在了一个全身笼罩在黑色斗篷中的人身上。

  身穿黑袍的人,虽然看上去十分神秘,但是在亚灵城并不少见,安迪当然也不可能对他产生什么敬畏的心理,因为在这将近十年的时间里,他偷过的身穿黑袍的人绝不在少数。

  就在昨天,他就成功地偷走了一个黑袍人的钱袋。

  实际上,对于有着丰富经验的安迪来说,这类人其实是更好下手的。

  身穿黑袍,无非就是想隐藏身份,对方往往会更加在意较远地方有没有窥视的眼神,而不会在意身旁有没有一个矮小的身影悄然走过。

  而等到钱袋被偷走后,这类人为了不暴露身份,也往往不会声张,更不用说请城内的卫兵来帮自己找回失物。

  更何况,安迪能够感受到,眼前的这个黑袍人,身上没有散发出任何魔力的气息,怎么看都只是个普通人类。

  对于这样的目标下手,安迪已经有了十足的信心。

  安迪像是灵活的鱼儿在水中游动一般,凭借着自己矮小的身材轻松地穿越拥挤的人群,逐渐靠近自己的目标。

  三十米,

  二十米,

  十米......

  很好!

  他没有发现,

  距离成功只剩下一半了!

  安迪保持着高度的冷静,一步一步快速地接近黑袍人。

  虽然觉得这个目标很好下手,但是他仍然抱着“狮子搏兔,亦用全力”的态度行动,这是他这十年偷窃生涯中学到的宝贵的知识。

  随着两人间的距离快速接近,那个黑袍人仍是没有发现安迪的存在。

  这也是应该的,身为一个偷过无数人的老扒手,安迪要是真的能这么轻易被别人发现,他也不用在这里混了。

  成功了!

  安迪兴奋地想到,他已经来到了黑袍人的身边,他装作被人挤到这人身边的样子,同时一只手伸到了黑袍人的腰际,在可能挂着钱袋的位置快速摸索着。

  他的手法非常老道,能够在不触碰到被偷者的情况下迅速地搜寻挂在腰间的钱袋,并把它快速解下。

  咦?

  怎么什么都没有?

  安迪不禁有些愣神,因为他根本就没在这人身上摸到钱袋的存在......难道这人出门不带钱的吗?

  就在安迪愣神的一霎那,这个黑袍人真的被旁边一人撞了一下,然后他的身体好巧不巧地碰到了安迪那还在腰间的手。

  这黑袍人立刻反应过来,随后转头看向安迪!

  什么东西?

  怎么这么硬?!!!

  这样的思绪在安迪心中停留了不到一秒,随后他就赶紧转身钻入了人群,转眼间便不见踪影。

  黑袍人——

  陈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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