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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员外的心事


  天烛峰是帝国北方少有的一座山峰,北地寒暑异常,夏日异常炎热,冬日又异常寒冷,山峰都是清一色黄褐色的山石,很少有密林,很少有山溪。而天烛峰上竟然有一道瀑布,水量丰沛,从数千丈的山崖倾泻而出,在下面砸出方圆数十丈的深潭。

  一个壮硕的少年,黑发盘在头顶,用一枝树枝简单的扎着,赤裸的上身肌肉虬结,静静的坐在瀑布下方的石台上,任由万斤巨力的水流轰然砸在自己身上。

  从千丈高崖上落下的瀑布,带来巨大的冲击之力,普通人根本无法承受水流的重压。刚开始跳崖的蒋辽也仅仅是让一部分水流砸在自己最能受力的背部,两三个月的时间过去了,蒋辽已经完全不惧瀑布的重压,万丈奔流间也能静坐冥想,耳畔轰鸣的水声渐渐消失不见,身上承受的压力渐渐适应,神思缥缈中好像来到了另外一个时间。

  数百里的天烛峰在蒋辽的脑海里不断旋转,围绕着瀑布,围绕着身下碧绿的深潭,感觉自己已经成为天地的中心,万物都从瀑布开始延展,开始生发。

  轰鸣的瀑布落下,激起无数水雾,被水流掀起的风搅动,在山谷间升腾。炽烈的阳光射在水雾上,形成一道壮丽的彩虹。

  远处山峰上,有一块突出的巨石,略显沧桑的洪飞虎弯腰弓背,隔着层层水雾满意的看着彩虹照耀下的少年,心中升起前所未有的满足和感叹。

  洪飞虎隐居天烛峰已经很多年了,他天资极为聪颖,年轻时凭着一把雁翎钢刀在草莽江湖间硬生生杀出自己的威名。

  中年时候以散修的身份入仙剑门,于是弃刀用剑,道法也由刚猛转为细腻。在经历了无数变故后,厌倦了宗门之间的争斗,晚年的洪飞虎离开仙剑门隐居到这天烛峰上。

  离开世事纷争之后,心境恬淡,没想到道法再变,修为更上一层楼,达到返璞归真的境界,不用刀,也不用剑,只凭一双拳头将刚猛和细腻完全融于一体,自创出一套绝世武学。

  天下修行者众多,但是以散修的身份能够达到这种境界的,可以说一个也没有。别说是自创一种武学,就是能够达到金石境巅峰都是难上加难。

  修道在于修心,修心在于自在。这也是那几个神圣境的老不死躲在深山大川不问世事的缘故。

  洪飞虎在宗门间的名胜并不显赫,但是对修道的执着和领悟却不比名门宗派要底。其实在很多年前洪飞虎就看到了堪命境的门槛,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跨进这扇门,开启修行的新境界。但是洪飞虎没有这么做,因为他想看看金石境的边缘到底在哪里,金石境到底能够修炼到多强。同样是金石境巅峰的修行者,依然会有胜负之分,就像天启境巅峰的玄师一样。

  另一层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洪飞虎对修行的独特感悟。还是那句话,修行在于修心,修心在于自在。修行的根本目的在于追求自由的境界,如果在金石境就已经达到了自在,何必去往更高深的境界。

  堪命,乃是勘破自身命运,看淡红尘俗世的意思。洪飞虎不想让自己活成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神仙,他只想做一个俗人,在万丈红尘的边缘游历,享受收徒传艺的乐趣,把自己一生对修道的体悟传承下去。

  能够遇到洪飞虎这样造诣高深而又古道热肠的师父,是蒋辽的造化和运气。而人在世间行走,很多时候是需要一点运气的。

  山中无四季,人间日月长。师徒二人生活在天烛峰上,野味倒是不少吃,师父偶然还抓几条天烛峰特有的红皮蛇烤来吃,但也不能总吃野味和肉食。

  日光移到中午时分,又到了下山买粮的日子。蒋辽身穿葛布麻衣,肩头搭着空的麻布口袋,到山下五十里远的仓头镇买粮。

  仓头镇是帝国北方偏僻的乡下小镇,属凉州管辖,只有几万的人口,却是方圆百里的粮食主产区。以镇子为中心,数千顷的麦田已经成熟,热风轻拂,金黄的麦浪如水波一般起伏。

  正是夏粮上市的时节,路边金黄色的麦田里到处都是农人劳动的场景。割麦的,装车的,堆草的,还有在田地里一边捡拾麦穗一边嬉戏打闹的孩童,一片丰收的热闹景象。

  王朝北地的景致与蒋辽家乡衡水很是不同,衡水虽然在中州,在地理位置上却偏南一点,因为水系发达,种植的大多是稻米。田地在大部分时节是碧绿的,山是青翠的,风是湿润的。而北方的山是褐色的,田地是金黄的,风是干裂的。

  虽然景致不同,丰收的喜悦却是相同的。欣赏着道路两边的景致,蒋辽心情大好,不由加快了步伐,太阳刚刚从中天偏了一点点,蒋辽就走到了王员外家门口。

  乡野间的员外,虽然也是方圆几十里的富户,从里到外的房舍还是透着一股土气。简单的砖瓦墙,已经有点陈旧的气息,四方四正的门楼、院子,不算太高的堂屋都是北方农户人家的特色。

  王员外五十开外,头戴员外帽,微黑的皮肤,高高胖胖的,不论春夏秋冬都习惯将双手拢在袖子里,好像只有把双手藏起来才能显示自己是一个真正的员外,家中大小事务垂拱而治。

  “少侠又来啦!”王员外一脸和蔼的道。

  “趁着新粮上市的便宜,下山筹些米麦。”蒋辽回道。

  “狗子,领少侠去换粮!”员外笼着双手,冲着厢房叫道。

  狗子是一个半大的少年,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土味,一看就是经常跟土地打交道的农家子弟。从厢房出来,向着员外应了一声,就要出门。

  “爹!我也去!”一个女孩从堂屋里跑了出来。身材像男子一样高大,穿着乡下女孩常穿的碎花布衣,虽然没有绫罗绸缎的华丽却显得格外朴素干净,一条乌黑的长辫梳在脑后,圆脸,大眼满是天真和喜悦。

  “女孩子家家,不在家做女红,到外面瞎跑什么!”王员外有点生气的道。

  女孩根本不管王员外的脸色,只管跟着狗子、蒋辽往外走,王员外也没有办法,叹了一口气,心道:女大不中留。这些事情上也只得由着女儿。

  这女孩是王员外的独女,小名叫虎妞,大名叫王翠花,王员外人到中年也没有一个儿子,心里唯一的愿望就是能够招赘一个女婿,继承这份家业。

  也不求入赘的女婿有多大本事,只要老实本分,勤勤恳恳就行。本来相中同村在家里做长工的狗子。可是狗子这个孩子开悟实在是晚,都十四五岁了对男女之事仍然一知半解,整天只知道在土窝里打滚,带着自以为是的江湖义气,跟着镇上的几个少年在田地里打架,到镇子店铺里吃酒、赌钱,没有半点心思用在家业的经营上。

  王员外怎能将家业和女儿交到这样后生的手里。自从三个月以前蒋辽来到镇上买粮,偶然被女儿看见,王员外就发现自己的女儿一双眼睛只是在这个姓蒋的小子身上转悠。

  虽然是农人,年过半百,经历一些世事风雨的王员外看人看事还是有一些道行的。虽然这位少侠生的大马金刀倒与自己身材高大的女儿很是般配,但王员外早就看出来,这少年与自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从隐而不发的虎威之势和那双精气四溢的眼中就知道,仓头这样的小镇容不下这等少年。王员外也曾派腿脚利索的长工赤手空拳跟随扛着粮袋的蒋辽,总是到天烛峰脚下,就把人跟丢了,这也证明了这少年确实非同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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