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曲解
采雯呆愣片刻,望向明姝,狐疑冲萧琰点头道:“是,我在内屋听见他们的说话声。”
萧琰神色自若,走了两步,高声道:“我听闻世上有人会刻意模仿他人说话的声音,让看不见的人难分真假,判若一人。采雯姑娘,你能分辨当时你听到的确实是你们小姐与下人说话的声音?而不是他人故意冒充?”
采雯一时不知作何回答,张皇失措再次看向明姝,向她求救,但明姝却视若未见,不理会她,萧琰见她这般慌张,大声斥道:“小小丫鬟胆敢说谎!不怕本官要了你的脑袋?”
采雯被他这一声叱喝,自言自语般提高了嗓子道:“这怎么可能?当时我就在内屋,亲眼看见小姐起床走出去,天快亮时才进屋。与谦儿他们糊了许久窗子,我怎么可能听错?我很确认小姐当时与谦儿他们在一起,我并没有说谎!”
院中数百人一阵唏嘘,暗自交头接耳道:“堂堂国公府的小姐怎会与下人半夜糊窗,分明是这丫鬟在故意替她的主子遮掩。”
采雯耳尖,听得一清二楚,冲人群喊道:“我没有撒谎!沈姨娘死的那夜,小姐的确与谦儿还有两个下人一起糊窗子。我听得很仔细,小姐当时还问我冷不冷,我怎么可能记错?!”
萧琰见她急了,低吼一声:“肃静!”
转脸冲明姝仰头道:“你的丫鬟当时并没有亲眼看见你与下人一起糊窗子,只是听见一个和你声音极像的声音,并不能证明你当时与下人在一起…糊窗子…你可还有别的人证?”
他的言下之意很明显,他不信她们主仆两人的话,错漏太过明显…
在场人也全都不信明姝会与下人一起半夜糊窗子,这么荒唐之事谁会做?谁会信?
何况他这个审案的人又怎会当众相信她?
否则就是包庇之嫌。
当着这这么多人的面,他当然要秉公审问,不得徇私。
明姝之前并没有与他说过沈氏之死,他心底虽然也怀疑是明姝一手谋划。
但皇上命他彻查此案,他绝不能露出破绽,让人揪住他的小辫子。
他只能客观的追查此案,尽量做到公正,不偏袒任何人,揪出真凶。
他心底已经打定主意,若凶手真是明姝,就让他安在明府的两个暗人顶罪。
但表面上,他还得一丝不苟的将过程走一遍。
明姝处之泰然,毫不慌乱,她掩唇咳了一声,似笑非笑道:“萧大人问话的侧重点还真是奇怪,你不去证明我刚才说的糊窗一事,却武断地否定采雯与我说的话,得出我主仆二人撒谎的结论。直指我不在当场,真是让人耳目一新。
没想到皇上看重的萧护卫竟是这般歪曲我们的意思,得出匪夷所思的结论。难不成萧大人怀疑是我利用一个与我声音接近的声音充当我的替身,然后自己去杀了沈氏?独自一人将她抛尸枯井?”
萧琰眉目一挑,心底好笑,她倒是能言会道,惯会顺着他的话往上爬。她曲解话意的本事才是真的高!
他心底愉悦,她倒是能言善辩,咧嘴道:“本官只是做一个合理的推测,明小姐不妨细细回想,你可是记错了什么?或者你可以再指出一个证人,证明当时你真的与下人一起半夜…糊窗子,并未离开你的院子半步…”
他刻意将半夜与糊窗子这句话分为两段说出,让人听起来意味深长,大有她半夜与人厮混的意思。却说成是糊窗子…
底下的下人暗自发笑,有人小声咬耳朵道:“难不成小姐当夜在与下人幽会?否则她的丫鬟为何含糊其辞,说不明白呢?”
明姝心底怅然若失,都什么时候了,萧琰竟还这般打趣笑话她…
她眉开眼笑,不怒不恼道:“萧大人与其怀疑我说的话,不如去证明我说的是真是假,萧大人连证据也不找不看,就这般大放厥词定我的罪,与府衙的刘昌博那个受人贿赂,判错案的贪官有何不同?”
众人听她这么当众说京兆府衙的刘昌博受人贿赂,说得还这般理直气壮,暗自咂舌。
这种没有证据的话她也敢往外传,可见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不顾死活之人。
对她的莽撞之言又钦佩,又好笑,她还真是什么都敢说,敢做。
前几日拦皇上的銮驾,今日又数典刘昌博受人贿赂,骂他是贪官,还将皇上身旁的萧护卫与刘昌博相提并论,的确有胆色,可惜就是直性子,不懂得婉转。
萧琰不禁被她的话逗得笑道:“你言下之意是我昏庸,胡乱冤枉你?你怎知刘昌博受人贿赂,这话你从哪听来的?你可知污蔑朝廷命官是何罪?”
明姝见他接话接得滴水不露,很是满意,他们之间还真是默契。
她慷慨陈词道:“我早已向皇上举报大理寺少卿明福向京兆府衙的府尹刘昌博贿赂,其目的就是将我安上弑母的罪名。
他们还将我在水牢里折磨了一天一夜,他们之间若是没有交易,我怎可能不过刑部,直接由大理寺受理草率定罪?
我是被屈打成招,昏迷之时被人强制画押认罪。萧大人你这般不问是非黑白,不查证据,不信我说的话,与刘昌博等人无异。既然如此,我何必与你多费口舌?
皇上命你审查此案,你却将矛头无端指向我,对我提供的证据罔若未闻,你就不怕我向皇上告你一个办案不利,颠倒黑白的罪名?”
萧琰闻言一怔,他不由扶额,她是不是扮演不畏强权上瘾了?
怎么动不动就说话吓人?
当然在别人听来明姝的这几句话里有三个意思,一是明福与刘昌博一同陷害她,二是她被用刑屈打成招,三是她要告萧琰办案不利。
明姝如此说,就是要将这些事公开,产生舆论和流言,也将她伪装成执拗,不懂变通,不畏生死的性格。
萧琰收敛神色,昂首挺胸道:“你要告本官尽管去告,至于明少卿与刘昌博之事不在官的审案范围,本官不做追问。
既然你口口声声说我不问证据,曲解你的话,那你说说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沈氏不是你当晚一怒之下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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