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2 意料之外(202)
这件案子其实仔细算起来,说严重却也不严重,毕竟不是那种真正牵扯到人命的大案,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又都是属于未成年人,如果律师运作的好,还是有机会帮小儿子减刑,甚至是脱罪的。
可是反过来说,这桩案子也不算是小事。
因为按照我国的法律,强/奸是属于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和故意杀人、抢劫、贩/毒、纵火之类的犯罪行为属于同样的等级。只要是年满十四周岁以上的人,犯了其中任何一种罪行,都需要承担全部的刑事责任。
更何况在这个案子里,所有的案情和证据都很清晰,小儿子自己也在警方面前亲口承认了整个犯案的过程,不存在任何的案情疑点。
如果想重新翻案,基本上是没有任何可能的,即使是聘请再厉害的律师,也仅仅只能从小儿子的年龄上入手,以他年岁未成年、又是第一次冲动犯案为由,恳请法院适当减刑。可若是想完全免刑,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夫妻俩一开始根本不知道这些,满脑子都想着怎么把儿子毫发无伤的从牢里救出来,为此也想了不少偏门的办法,比如提着礼物去找警察局长帮忙,偷偷塞钱请他放过自己的儿子之类的……
因为夫妻俩做事太不谨慎,大白天光明正大的提着礼物上门,警察局长自然不可能接受,甚至都没有露面,直接便让家人把他们请了出去,礼物和钱也是一样都没收。
夫妻俩一开始还满头雾水,以为局长不给面子,不肯帮他们这个“小小的忙”,后来被人暗示提醒了一下,夫妻俩才恍然大悟,特意挑了一天晚上,偷偷带着礼物上门,这一次总算见到了局长本人。
得知他们的来意后,局长也没有直接答应,而是推说自己没有这个权力,帮不了他们。
直到夫妻俩再三恳求,几乎都要给他跪下了,局长才矜持的收下了夹带着一叠钞票的“礼物”,然后告诉他们,如果想让他们的儿子彻底脱罪,不必去牢里吃苦,最好的办法就是去找被害人的家属,好好道个歉,再赔偿他们一笔钱,想办法让他们同意私下调解。
只要受害人一方主动提出撤案,警方自然就可以把案件撤回来,那他们的儿子也就可以出来了。
不过这个办法只能在私底下进行,而且速度一定要快。警方如今已经把案件的档案封存,送到了法院。如果法院正式开庭,这个案子就只能用法律途径来解决,即使受害人不予追究,法院也绝不会姑息。
局长说完这些后,便起身送客了,别的什么话也没说。
夫妻俩花了一大笔钱,仅仅只买到这样渺渺几句闲话,不过这在他们看来是很值得的。知道该怎么办之后,两人当即商量了一番,买了不少好东西,匆匆赶去医院见女孩的父母。
而这个时候,距离女孩意外流产、在医院做完手术已经过去了七八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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