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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7章 狼王术


  很久了,朗仔一直期待自己身上能发生某种特殊的改变,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能拥有某种特殊的能力,能够超出平凡,而现在他觉得自己实现了这个梦想,虽然他变成了一匹黑色妖狼,但他确确实实拥有了特殊的能力,一种极为可怕的杀伤力,他不再弱小,而是变得强大。

  他尽管还是孤独的,但此时的他已经成了一个孤独的高手,至少相对于以前那个瘦削潦倒的他而言,他更喜欢现在的自己。

  所幸眼下已是下半夜,是黎明前夕最黑暗的时刻,路上没人,建筑里的人也都沉浸在睡梦中,即便还有醒着的人,也不会发现朗仔飞奔的样子,否则多半会吓得目瞪口呆,如果胆子小的没准会吓晕。

  这时,朗仔飞奔到了一扇很大的门前,这是城东书院的大门。

  金陵城的城东、城南、城西、城北各有一家书院,名字就叫城东书院、城南书院、城西书院、城北书院,城中心还有一家皇家书院。

  另外,城中心还有一家国子监,国子监是江南国的最高文官学府,能上国子监的通常有两种人,一是富贵人家的子女,二是中举的举人,国子监在江南国的地位堪比太湖武院和金陵武院这两大武院。

  在皇家书院、城东书院、城南书院、城西书院、城北书院这五家书院中,城东书院的地位最低,因为城东这块地面相对金陵城其他地方要逊色一些,这块地面出的人才也要逊色一些。

  饶是如此,在整个江南国,金陵城的城东书院已经算是一家高级学府了。

  朗仔这次到金陵城流浪之前,约莫三年前吧,那时候朗仔就已经到金陵城流浪过一次,而且在这里停留了将近半年,那时候的他就是租住在跟现在一样的地方,那时候的他就经常一个人失魂落魄地来到城东书院,孤独地站在书院门口,望着进进出出的男女学子,心生羡慕,因为朗仔没有上过书院,他是多么渴望上书院啊,那时候的他,觉得这些城东书院的男女学子的生活是那么充实幸福……

  正因如此,当朗仔今夜变成了一匹黑色妖狼,正处在发泄和释放中的他,下意识跑到了城东书院来。

  嗖的一声,朗仔的四只黑色狼爪朝地上猛地一蹬,整个人化成了一道黑影,一下子便跃入了书院大门,飞奔在了景色迷人的书院校园中。

  不愧是高级学府,城东书院的校园风光甚是不错,至少对没上过书院的朗仔而言很是享受,他开始放慢速度享乐地在校园里漫步,尽管如此,作为一匹黑色妖狼,速度比之常人行走还是要快了不少。

  不一会儿朗仔便来到了一片偌大的草场,是城东书院的学子们上骑射课的地方。

  城东书院是一家文院而非武院,饶是如此,书院平日除了教授科举考试的内容,还会教授一些其他内容,其中就包括骑马射箭,因为这是一个武道盛行的书院,哪怕这些学子是要通过科举做文官,还是需要强身健体,需要学一点骑马射箭的本事。

  此时诺大一片草场上空无一人,唯有旁边的树林里偶尔传来一些诵读的声音,想来应该是勤奋的学子早早起来在晨读,没办法,科举考试的竞争压力很大,若不努力只有被淘汰的份儿。

  朗仔独自在偌大的草场上狂奔了几圈,在他的刻意压制下,过程中没有惊扰到那些晨读的书院学子。

  几圈过后,朗仔终于释放和发泄得差不多了,这时候的他飞跃到了草场旁的阶梯上,默默坐下来。

  伴随着一个黑色的光圈在他身上闪过,朗仔重新变成了一个人,不再呈现一匹黑色妖狼的样子,呈现出的人形还是跟之前的他一样,长相不算英俊却也不差,身材显得瘦削,身高一米七二的样子,不同的是,眼下的他,双目之中和眉宇之间多出了一股他之前所没有的妖邪之气,而且他的瞳孔深处还暗藏着可怕的戾气,意味着他确实不再是之前的那个他了,他的身体里多出了一匹狼,一匹黑色妖狼。

  只要他愿意,他就可以变化成黑色妖狼,褪去平凡平庸的凡人肉胎,成为一匹极为可怕的妖狼,一个常人所难以想象的存在。

  黑暗的天边浮现出了一抹淡淡的曙光,黑夜里最黑暗的时间即将消逝,随之而来的便是一个灿烂的黎明。望着那抹曙光,想象着东边的太阳正在奋力挣扎即将升起的样子,朗仔不禁想到了自己,想到自己的人生,这一次的奇迹是不是意味着他的人生已经度过最为黑暗的时间,将会迎来灿烂的光明?

  朗仔不知道,但他相信会这般,哪怕这次的奇迹是让他身体里多出了一匹黑色妖狼,让他成为了一种妖孽般的存在,他还是觉得自己会迎来光明。什么是光明?在朗仔看来,所谓光明就是能很好很快活很潇洒很舒适很畅快的活着,而现在成为妖孽的他已经不难做到这点了,至少他是这么觉得的。

  这时朗仔的脑海中传出了一股剧痛,其实这股剧痛早就产生,自打朗仔变成了黑色妖狼时,他就已经感觉到大脑有些疼痛了,只是方才他太过兴奋,以至于忽略了这股疼痛,而现在当他冷静下来,那股疼痛也变得剧烈起来,所以他才深刻感觉到。

  朗仔不得不将注意力集中在了自己的脑海。

  脑海中正在跳动着一套修炼的妖功,因为继承了妖狼的记忆,朗仔得知这套妖功的名字叫做《狼王术》,这是一门非常厉害可怕的妖功,如果按照武道界的说法,这是一门小神功!

  现在的朗仔,既是人,也是强大的妖狼,他可以修炼《狼王术》这套妖功!

  根据脑海中自然生成的讯息,朗仔得知,《狼王术》共分为九层,每一层修炼完成,不仅会妖功大进,修为也将同时得到提升,这是一套神奇的妖功!

  根据黑色妖狼的记忆,朗仔还知道,这匹黑色妖狼,也就是如今被朗仔融入到身体里的妖狼,一百年前本是一只修为很高深的狼类妖兽,是一匹喜欢独行的恶狼,有一天它闯入了狼王族的领地,强行盗取《狼王术》,因为他想要成为狼王!

  经过一番惨烈的厮杀,黑色妖狼成功在狼王族盗取了《狼王术》,不过受了重伤,而就在他受伤之际,他被一个很强大的人类武修给封禁了在一幅画中。

  根据黑色妖狼的记忆,朗仔还知道,一百年前黑色妖狼暗恋着一只九尾狐,他追求了她好久就是没能如愿,后来九尾狐告诉他:“如果你能成为狼王,那我就嫁给你。”正是因为这句话,黑色妖狼才想要成为狼王,才会冒险闯入狼王族的领地盗取《狼王术》。

  只是他很悲催,好不容易冒险盗取了《狼王术》,却在重伤之际被人类武修给封禁成了一幅狼画。

  迎娶九尾狐,是黑色妖狼最大的梦想,因为如此,黑色妖狼在自己被朗仔融入身体知道自己的生命意识将不复存在时,也没有放弃这个梦想,于是,这个梦想便也融入到了朗仔的身体里。

  现在的朗仔,很想找到九尾狐并且迎娶她为妻。

  理清了这些,朗仔心里充满期待。

  “九尾狐啊,你究竟在哪里呢?”朗仔期待地想着,口中嘀咕:“我这狼性人生,必将凶猛而诗意。”

  太阳已经在东方露出了脸,开始渐渐升起,预示着黎明的到来,城东书院的草场上,人渐渐多了起来,都是城东书院的学子。

  这种时候,朗仔已经不适合再在这里待下去,他本就是个性格孤僻的人,这与他流浪多年长期独处有关,而现在,或许是身体里多了一匹黑色妖狼的缘故,以至于他觉得自己的性格变得越加孤僻,喜欢黑夜而不喜欢白天,喜欢安静而不喜欢喧嚣,喜欢独处而不喜欢人群……

  仔细想想也不难明白,狼,本就是一种喜欢在黑夜里出没的野兽,大部分狼都是喜欢独处的,群居性的狼并不多见,何况是一匹一百年前的独行妖狼!

  这一夜发生的事情和经历的变化,也让朗仔感到了疲累,极度需要休息一下。

  当即,朗仔离开操场,离开了城东书院,返回到自己的出租屋,那间狭小破旧的房屋,光天化日之下,他不会变身成狼,而是直接走回去的。

  返回出租屋前,朗仔还在城东书院门口的美食街买了一些牛肉、猪蹄和好酒,这个美食街是专门为了城东书院的学子而设立,里面有多种美食,价格也比较便宜,只是朗仔的生活费实在很紧张,之前可吃不起这里的美食,现在就不同了,现在已经成为狼妖的他,已经不在意这种花费了。他已经有了特殊能力,凭借这种能力他能够搞到银子,至于如何搞,办法很多,现在他不愿去想,等休息过后就会展开。

  朗仔买了牛肉、猪蹄和好酒,准备好好放肆下,为了庆祝自己的惊人奇遇。

  回到出租屋后,朗仔一边吃着牛肉、猪蹄,一边喝着好酒,同时想着些乱七八糟的心思,大部分都是美好的幻想,这些幻想放在以前注定只会是幻想,是一种意淫而已,而现在朗仔准备将这些幻想都变成真实,不为别的,凭借的就是身体里的那匹黑色妖狼,凭他现在是一个强大的狼妖。

  朗仔喜欢喝酒,但他的酒量不大,正常情况下,半壶酒就已经能让醉得头晕脑胀了,今日却不正常,朗仔喝了一坛酒都没有醉,显然因为他现在是狼妖了。

  他的身体里有一匹强大的黑色妖狼,区区一些酒精哪能奈何得了他。

  这个发现让朗仔再次兴奋,因为他想要做一个能喝酒的人,觉得喝酒是一件快乐的事。

  在他看来,喝酒最快乐的地方无非是三点。

  其一是喝醉后那种大脑迷蒙的感觉,当然,前提是不要真的太醉,醉到大吐特吐的程度,那样就得不偿失了。

  其二是跟朋友在一起喝酒时热闹的氛围,图的就是一个痛快,正常情况下一些不会说的心里话借着酒精的催发便可以在这时候说出。

  其三嘛,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在朗仔想来,那便是,当一个男人喝酒后,能够更放肆地享受女人的照顾和服侍,前提是这男人得有女人,而这便牵扯到一个血淋淋的现实,那便是这男人得有本事和魅力能够让女人心甘情愿照顾服侍喝酒后的他。

  朗仔是悲催的,如今的他,可以说是一个朋友都没有,自然就没朋友跟他喝酒了,他每次喝酒都独身一人,次数多了,他反而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喝酒有三大快乐之处,而朗仔只能享受到第一条快乐,第三条快乐他显然是享受不到的,因为他身边根本没女人,哪个女人会看上那么卑贱的他呢?不过现在,朗仔相信要不了多久他非但会有女人,且绝对不止一个,会有一些女人迷恋上他,愿意照顾和服侍喝酒后的他。

  “一切走着瞧吧。”朗仔嘀咕,算是对自己的勉励。

  为了女人,他也必须要振作,何况现在的他已经有了振作的能力。

  一边嘀咕着,朗仔一边睡着了,他太累了,不仅仅是昨夜的事情让他累,太长时间的生活心酸让他更累,他急需一场酣眠,而且这场酣眠过后他这个奇特的狼妖就要风风火火展开他的新生了。

  是的,新生,朗仔将这场机缘当成了新生,他要彻底扭转自己的命运,再不要像从前那般颓废潦倒,那般茫然不知所措,那般没有人生的方向。

  这一觉足足睡了六个时辰,也就是十二个小时,真是非常长了,不仅仅是因为朗仔急需这么长的一场酣眠,也与他身体里的那匹黑色妖狼有关。

  醒来的时候,朗仔明悟过来,因为身体里多了匹黑色妖狼,因为他已经成了一个狼妖,他的很多地方无形中都发生了改变,喜欢黑夜也好,喝酒也罢,睡觉亦是如此,狼是很喜欢睡觉的,妖狼更是如此。

  想明白这点,朗仔不禁怀疑自己以后会经常沉睡了。

  无所谓了,能够痛痛快快的睡觉,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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