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十二章:三蛋接引的艰辛
“她不会是那方世界的死寂之神吧,算了,这也是无所谓的事情。
你既是喜欢,带着做个弟子也无妨,这混沌灵珠就给她做个见面礼吧!”风越顺手将手里面的那颗混沌灵珠拿给她,说是做见面礼。
“创世神上,您这未免也太抠了些吧,就一颗混沌灵珠就打发了?
看在我为您辛劳这么多年的份上,怎么着也给点有分量的东西吧,这混沌灵珠我要想弄,也能随便买到呀!”混元始神嘴角微抽,实在是不怎么满意这个见面礼,这玩意儿也就是个先天灵宝,算是什么好东西?
“我还不至于那么抠门,这不是混沌交易平台的那种混沌灵珠,是一件混沌灵宝级别的混沌灵珠,虽然说比不上混沌本源珠,但也算是件不错的混沌空间灵宝。
里面空间不算太好,但开辟两三个大千世界还是足够的了,世界开辟好了,平常带着,只要不是遇到特别变态的主神,基本也能做到同级无敌了。”风越无奈解释了一下。
在他道谢离开之后,风越也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当初收的那些个弟子,那真是死的死,散的散。弟子散养的有些过分了,现在聚都很难得聚到一起。
原本收的那些祖巫,除了陨落的,剩下的又都送回了洪荒无量世界。至于剩下的,要么是在永恒真界那边漂泊,要么可能,又不知跑到什么世界当中去了。
风越这么想着,突然就想起了接引准提他们两个,其他的弟子不太好找,可是去找接引准提不要太容易,他们两个既然走了圣德的路子,以他圣德鸿蒙神魔的身份,想要找到他们两个还不容易。
神念一动,引动体内的圣得鸿蒙本源法则,很快就感应到了那两个。
他们两个做的还蛮彻底的,本身的神躯存放在自己开辟的世界当中,除了真灵之外,剩下的所有神魂全部都分化出去了。
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分化出去的亿万分神也仅仅才回归了一成不到。因为他们是第一次做这业务,本身又有点想尽善尽美,分散出去的分神并没有保留记忆,所以成功率也不算太高。
本身分化轮回出去的那些分神,如果没有记忆也没有金手指的话,仅仅凭着先天比其他人高一些的精神力,想要有所成就,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他们首先就比别人缺少一份气运。
相比于世界内的原生圣贤拥有天道气运加持相比,他们本身的气运只能算不上不下,属于最为平庸不过的白色气运。
其次因为气运的原因,他们的出生肯定也会很高,就算不会出声,成为一些世界的贱民,魔头之内,但是最多也就是平民和普通凡人。
一个稍微聪慧点的普通平民,或者说普通凡人,在没有任何金手指的前提之下,想要成功的成为人上人都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更何况说成为一个拥有圣德的圣贤。
风越难得佩服别人,可是准提和接引这两个弟子着实让他有些钦佩。无论轮回在哪方世界遭受了怎样的苦难,即便是被人肆意辱骂唾骂,甚至于被人残忍杀害,回归之后也是波澜不惊,也从来没有什么报复的念头,依旧自顾自的去准备下一个轮回。
风越自觉他自己是做不到的,他肯定会带着足够分量的金手指去的,就算真的什么都不带,就那样去了,回头回想起遭受到的那般痛苦磨难和屈辱,就算做不到直接进入那个世界把那些存在斩杀掉,那要削了他们的气运,断了他们的功德来泄愤。
他们这个所谓的圣德路子就是分化亿万分神,同时轮回转世,如果有一个分神成功的在那方世界走上的圣德之路,为世间众人所景仰,成为名副其实的圣贤,这个分神就算是顺利回归,如果失败的话,分神继续去其他世界轮回。
距离他们最开始的那一世轮回已经经过了数十纪元了,轮回都不知多少次了,仅仅只回归了一成左右的分神,可见此事艰难程度。
不过一旦功成,收获肯定也不会小。参悟许多与世俗相关的法则,轮回的确是最佳选择之一。
风越不由的想看看接引和准提两个在没有任何记忆的前提之下,到底是怎么能够成功的?
随意点开了一份过往看了起来。
这是接引的一份成功案例。
……
接引这方世界的出生并不算好,是个马夫的儿子,乱世人命如草芥,马夫也只不过勉强饿不死罢了,哪有什么文化,名字就顺其自然的叫三蛋。
叫三蛋,当然是因为前面还有俩,不过有一个没熬得住,三岁那年淹死了。所以现在马夫家就一个二蛋和三蛋,当然了,还有马夫的婆娘马夫婆娘。
原本是该还有两个丫头的,只是因为马夫不喜欢,一个刚生下来就闷死了,还有一个养了两年卖了两贯贝币,乐的马夫当晚还买了杯浊酒。
马夫就叫马夫,本来就是个普通黎民,没有名姓,侥幸得了块青白玉,上供到这边仞城,得了大幸,混了个位置。寻常负责赶着马车运些粪水出去,久了,就叫马夫了。
本来是有人叫他粪大的,他就算一个字都不认识,那也知道这不是什么好名字,辩驳了许久,才有了马夫这个名字。他的婆娘当然就叫马夫婆娘了,那是他攒了小三年的月钱,才从兵府库那边买来的奴隶,丑是丑了点,但好歹能暖被窝。
三蛋身在这样的环境,就算天资聪慧些又如何?一样两三岁玩泥巴,四五岁就得跟别人去寻野菜,割野草。家里粮食实在是不够吃,要是再不去寻些野菜混个肚圆,半夜时常会被饿醒。
那种胃部像被用手绞着的滋味实在是不好受,饿极了的,见了什么都感觉能吃,甚至有那饿昏了头的,但凡见个活物,都想扑上去撕咬开来。
有时候行走路边,既能见到野兽的白骨,也能见到人骨,见多了也没人害怕,渴急了还有就近找个头盖骨,从河里舀水喝的呢。
接引他们分化出去的那些分神虽然没有记忆,本身也不携带任何金手指,但是还是会给那些分神留下一个潜意识的,那个潜意识会促使他们尽可能的吸收周边的知识,并且有一种希望能做些什么的冲动。
所以三蛋虽然没有任何人教授,靠着本身的天赋和潜意识,也算是成功知晓了不少知识,同时也学会了思考。
为什么有人什么都不干,就能够安逸享乐,华服美食日日更替,而有的人却连自己的姓名都没有,随时都有饿死的可能。
为什么有人能够自诩为天生贵族,上天之子,兵士见了也是恭敬非常,不敢丝毫懈怠。
为什么贵族永远都是贵族,黎民最多只能成为平民。
为什么贵族就算是被俘虏了也是没落贵族,而平民一旦被俘虏了,就会被殉葬,被买卖。
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一切只能靠他自己思索,答案从何而来,答案当然是还是他肉眼所见,逐日总结。
这世间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需要老师的,世间智慧本来就是一代一代总结出来的,而世间智慧之源泉,自然是从自然当中而来。
孔子有师,师从老子等多人,老子有师,师不可考,先贤有师否,有。但是往上追溯,总有一个是没有师的,总有一个是真的靠自己总结出智慧,传给后来者的。
无师教授,那就师法自然,世间真理大道皆源自然,皆源世间万物。
那一缕智慧之光点燃之后,一切事情就进行的有理有据了。
可是这一切,并没有让他把日子过得有多好。每日还是只能吃个三五分饱,还是得挑些柴火去卖,还是得帮人做些杂活,赚些许贝币。
那年天旱,两年不雨,河水断流,井水枯竭,蝗虫密布,万里不见青色。别说家里几乎没什么粮食的三蛋了,就是有粮食的,也得收拾收拾逃荒去。
一路上,为了活命,既喝过尿,也喝过人血,万里荒凉的情况下,除了这两样,实在是找不到其他解渴的东西。
尿那还都是匀给自家人喝的,到了最后,只能跟人争夺人血,可是,那些个死的活的都干枯得很,哪有多少血?
那真是走一路,留一路尸骸,留下来的尸骸都很干净,干净到不要说衣服了,就连血肉都是没有的。偶尔还能见到有些相对孱弱的骨头上面,还能见到牙咬的痕迹。大腿骨之类更是没有完整的,就连骨髓都吸得干干净净。
所过之处,那真的是比蝗虫还要干净,无论是那死的活的,大的小的,老鼠蟑螂,就没有愿意放过的。人都吃过了,更何况那些。
一路上死的太多了,都死的麻木了。
马夫死了,骨头就在不远处的那个小凹塘里,马夫婆娘早大半月前就被吃干净了。二蛋走的更早,没逃荒前,就就成了早先逃荒的一碗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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