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三章:黎民?
三蛋还坚强的活着,即使本身已经枯瘦的和木乃伊似的,但是还坚强的活着。活着的同时,还要不住的提防别人想吃他。
风越看到这已经感觉有些看不下去了,他当年轮回过过最苦的日子也不过是乞丐罢了,说实话,当初就算是那乞丐过的也比他这日子好,虽然说吃不到什么好的,但剩菜剩饭还是有够的,这得感谢那个乞丐生活在盛世。
由此可见,宁做盛世狗,不为乱世人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吃喝管饱的人永远难以想象被活生生饿死的人是个什么样子,难以想象,饿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哪管是那活的死的,是人不是人的,只要能入嘴的,都敢吃下去。
风越本身也很惊讶自己点的竟然是成功案例,说实话,现在这个接引,哦,不,应该说三蛋,就算是立刻倒下被别人分尸吃了,风越都不觉得惊讶。这个初始条件未免也太惨了些吧,就这样的,他是怎么弄成功的?
风越简直是不敢想象,他甚至觉得这要是自己的话,恐怕早几年前就直接舍了这个分神不要,也得赶紧脱离出去。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才更加的好奇,更加的好奇于接引他到底怎么把这边弄成功的?怎么看都不觉得这是没有金手指能办成的事。
风越还真的是小瞧了那些人类的求生欲。
对于许多神灵来讲,他们可以拥有很多条命,甚至于说就算是死了,只要保住真灵,重新弄个肉身也不算难事。所以他们的求生欲真的是远远比不上那些普通凡人的。至少是远远比不上那些普通凡人为了活下去,什么事情都愿意去干。
凡人的生命虽然很脆弱,可是却又无比的坚强,坚强到哪怕只有一缕生机,过程不论怎么艰难困苦,羞辱悲哀,也想紧紧的抓住那缕生机,为的只是那三个字——活下去。
在乱世当中,活着真的已经是一个最让人希翼的愿望了。
光是活着,就已经是竭尽全力了,可是有的时候,就算是在竭尽全力,可能也活不下去。这是黎民的悲哀,何尝又不是这个时代的悲哀。
到了最后,风越已经几乎从三蛋身上看不到什么生机了,可能只剩最后那一口气强吊着。这时候,转机也终于来了。
不是什么贵人相助,也不是什么天降金手指,仅仅是下雨而已。
可就是这场雨,给他们又续了些许天的命。仿佛即将枯死的禾苗,突然又被这场雨给救回了一口元气。然后才能成功跨过最后一个深沟,进入了一处峡谷。峡谷里草木丰茂,还有一口泉眼涓涓不息。
见到这场景,这群逃难的,当时就有几个因为松了一口气,身子骨直接垮了。但幸好,剩下的这些已经在峡谷当中见到有动物存在了,所以他们的尸体才能保住。不至于和先前死去的那些被所有人分食一空。
就算如此,也没有哪个欢呼。有人去捧水喝,有人再找能吃的野菜。过往的那些经历似乎一下子都抛开了。
不过这也很正常,没有经历过任何教育的他们其实比野人强不到哪里去。这个时代的贵族和普通黎民,养的活生生像两个物种。这些饭都没吃饱过几次的黎民,又哪会有什么吃人不对的理念?对他们来讲,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三蛋又只是个孤家寡人了,他和其他人一样,吃着野菜,喝着溪泉。这一次,他们没有再继续前进下去的念头了,既然这边有水,有吃的,何必再跑呢。
风越通过观察惊讶的发现,接引这一次去的那个小千世界里面的贵族竟然从来没有任何赈灾的理念。
哪里若是有了灾难,周边的所有贵族都只会想着又有大批的廉价奴隶可以买卖了,或者说,又有一些空旷的土地可以收归他们所有了。而那片土地上面原本的贵族更是会在灾难开始之后立刻离开,等到灾难完全平息,尸体全部清理干净之后才会回归。
这等举措,风越实在是想都不敢想,世间竟会有如此无耻之贵族。而这样的贵族却已经存在了近千年,从来没有任何人想去推翻,其实不要说推翻了,就是反抗的都少之又少,不可不说,就应该和他们把黎民养的和野人差不多有很直接的联系。
说实话,比野人还不如,野人好歹还有些许血性野性,他们的智商和野人差不多,但是还比野人少了血性和野性。
因为这一处山谷的位置比较隐蔽,再加上里面的环境也的确相当不错,又没有任何贵族到这边来收缴赋税。所以不过短短三年的时间,当初搬到那个峡谷当中的难民竟然全都养得不错。
和刚来的时候,宛若骷髅的形象完全是判若两人。
唯一有些别扭的大概就是里面有不少大脖子病,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他们想要买盐实在是困难得很,平常的盐分汲取基本都是靠野兽鲜血,可是野兽鲜血又不是时时都有的。
不过即使如此,这日子也是他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竟然还能够存不下粮食?为什么自己现在一年当中竟然能有大半的日子是能吃饱的?
更不明白,以前一天只能喝两顿稀的他们,如今是怎么能够喝一顿稀的,一顿干的。虽然不明白,但也不会想太多,日子过得好就行了,一切就是这样混混沌沌的过着,完全不在乎什么原因。
他们想不明白这些,可是三蛋却能想明白。
当初他们刚来的时候,身上可谓是一无所有,有的人那真的是全身赤裸着来这边的,因为身上的衣服早之前就当了,换东西吃了,反正是夏天,他们也不担心冻死,至于说冬天该怎么办,这不是他们的脑子能想到的。
稷米,粟米的种子是三蛋花了许久的功夫,才说服他们用猎来的一头野猪带出去换来的。为了猎那头野猪,他们死了两个人。
后来他们也没衣服穿,基本夏天是用树叶挡着,冬天用兽皮遮着。主要原因在于,不论是丝还是麻,价格都十分不菲,即使是麻,他们也不太舍得。反正兽皮又不是不能穿的,而且兽皮不但保暖,比麻布也要结实的多。
他们当中是没有人会织麻的,织布是一门手艺,这门手艺不是他们这些黎民能够学得到的。布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比贝币坚挺许多,这里说的是价值。
所以织布几乎就相当于织钱,这样的手艺哪是他们这些黎民有资格学习的?
再说回前头,因为三蛋劝他们用野猪去换取粮食种子,他们虽然有些不太愿意,但是最终还是被他给说服了。有了粮食种子之后,除了第一年日子过得和以前没什么区别之外,第二年基本就松乏了许多。
三蛋也因为这事,在这批难民当中有了一定的威望。
他们脑子的确是不好,可是脑子再不好也知道因为有这些种子,他们才能够吃饱,才能够不必像以前那样用野菜和喝水来充饥。之后虽然不能说是对三蛋说的话言听计从,但基本十句也能听那么七八句。
三蛋也并没有用他们的信任做其他什么事情。依旧还是在峡谷里面住着,顺带着改进一下种植方法,不断的参考,不断的试验,想要让同样大小的田地,种出更多能够饱腹的粮食。
“咱们以前怎么就吃不饱呢?”下地蹲在田边望着三蛋,第三百多次说出自己的疑问。
三蛋依旧还是蹲在那边考察每一株栗米的长势,没有任何不耐烦的说道:“因为以前要交赋税,赋税是十税五,相当于把你家的粮食拉走一半,你每天吃的饭要少一半,这样当然吃不饱了。
如今我们躲在这里,他们不知道,所以就不用交了。”
“可是他们是谁呀?为什么要拿我家的粮食?”
“他们是贵族,手里有兵士和刀戈,如果我们不给他们的话,他们就会杀人,会强抢。”三蛋没有说从别人那边听到的,有关于贵族的描述,而是说的自己的想法。
别人那边的理由是,因为贵族是天神的后裔,理所当然的应该接受所有凡人的供奉。
可是三蛋觉得,他们之所以能够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手里有兵,手里有刀枪斧凿。他们所谓的赋税根本就不是供奉,而是掠夺。
“那我们打不过他们吗?”儿童总是更天真些,疑问也更多些。
“血肉怎么能和刀剑相比!”三蛋也是一声长叹,这些他又何尝没有思索过,可是每一次思索的结果都是必败无疑。
“比狼牙还厉害吗?”
“差不多吧,可能比狼牙要锋利一些,狼牙更多的是撕裂咬合,刀剑则是划痕切裂。”三蛋稍加比较了一番,不是特别肯定的说道。
“可是我阿耶上次打死了一只狼诶!”
“可是他们不是一支,他们是成群结队的,成千上万的狼……”三蛋依旧还是那样,还是那样正正经经的回答着稚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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