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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6章【书法】


  将宣纸铺开,砚台摆好,沈一鸣打开浓黑色的墨液倒了出来,陶瓷的砚台内部出现了薄薄的一层。

  “你还真会写?”沈中华在旁边看着,见儿子前期的准备动作如此娴熟,不由得在心里面暗暗吃惊。

  “您就瞧好了!”沈一鸣难得得意了一把,拆开毛笔包装后,他随意选了一支放进去蘸了蘸墨液。

  生宣纸吸水力强,墨水容易渗透化开,一个不慎就会造成瑕疵,所以沈一鸣下笔的速度较为快捷,不过看在沈父眼里却是如同行云流水一般迅速。

  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

  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李白的《望庐山瀑布》,同样也是一首七言诗,两句话总共二十八个字,沈一鸣前后蘸了四次墨液,每次下笔大概能写出六个字到七个字左右。

  前半句‘日照香炉生紫烟’,沈一鸣写到最后一个‘烟’字的时候,笔锋明显变得枯涩许多。

  吸取之前的教训,后半段就变得好很多了,无论是‘飞流直下三千尺’,还是‘疑是银河落九天’,沈一鸣皆是一笔而就,所以前后加起来只蘸了四次墨液。

  “怎么样?”沈一鸣得意的炫耀道。

  “不怎么样。”沈父摇头,一开始他是挺满意的,但望着这么潦草的字迹他实在是欣赏不来。

  “欲速则不达,你说你写那么快干什么,横平竖直的写出来不是更好吗?这么潦草的字迹一点也不美观,甚至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你写的是什么。”

  “这是行草,您老说的那是正楷。”沈一鸣并不是专业的书法家,如果非要说的话也顶多算是业余爱好而已,相比起一笔一划、束缚比较多的正楷,他还是更为喜欢书写行草时那种行云流水般的洒脱。

  比行草更潦乱的还有狂草,那才是真正的放荡不羁要自由,现代人中很少能有认出来的。

  “那你给我写段正楷看看。”沈中华有心考验儿子几斤几两,自然是打蛇随棍上,正所谓姜还是老的辣:“你不是说正楷嘛?那就写出来一段看看。”

  “正楷用生宣纸怕是写不好,我还是给你写一段行楷吧!”正楷下笔的速度与行草不同,相比起来还是更适合在吸水力较弱的熟宣纸或者半熟宣纸上写。

  而行楷则是行草和正楷的结合体,相比起楷书,它略显草化,但相比起草书,它又略显楷化。

  “也行,只要别像这首诗一样那么潦草就行。”沈中华的要求倒是并不高,只要能够看得懂就行。

  至于这首《望庐山瀑布》,写得倒是不错,关键就是字体显得太潦草了,最起码沈父是这样认为的。

  “写一首什么诗呢?”沈一鸣思考了一下,再写李白的《望庐山瀑布》肯定就没意思了,在心里面思虑了一阵后,他决定改写杜甫的《春夜喜雨》。

  一念至此,沈一鸣蘸了蘸墨液,当即动笔。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这回沈一鸣改变了节奏,速度虽然还是那么快,写出来的字明显比先前的那两句七言诗工整的多。

  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

  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从第一个字开始,到最后一个字落下,沈父自始至终没说一句话,不过脸上的表情却是不言而喻。

  先是可以,后是满意,再是惊讶,或许就连他都没有想到,自己儿子的毛笔字居然可以写得那么好。

  在他上学的那个年代,用毛笔写字的教书方式就已经被淘汰了,现代社会会写毛笔字的十不存一。

  对于儿子刚刚写出来的这几行毛笔字,沈父甚是满意,不过沈一鸣本人却总觉得不复以往的水平。

  “差太多!”这么长时间没动笔,他的书法水平明显大不如前,一旦仔细看就会发现其中端倪。

  笔锋略显生疏、枯涩,书写出来的字体中规中矩,一点也没有活灵活现的视觉,这不仅是沈一鸣的功夫不到家,同时也是因为长期搁浅的原因。

  要知道那些名儒大家写出来的书法,楷体自带着一股子浩然正气,哪怕行草也是如同龙飞凤舞。

  正所谓专一而精,本就是业余爱好,沈一鸣倒也没有任何气馁,若不是性格使然不断追求完美,让他对于己身的要求特别高,恐怕连这等水平都达不到。

  现在的沈一鸣说高不高,说低却也不低,虽然不能同那些大师级别的书法家相媲美,但是参加个普通水准的书法大赛应该还是能够从中脱颖而出的。

  只可惜,在如今这个电子化时代,书法这种东西早已被淘汰许久,谁还会花钱费力去举办这种比赛。

  等以后有条件有机会了,沈一鸣倒是可以举办一场小规模的书法比赛,不求名,不求利,只是希望能够让更多的人受到书法的熏陶。

  “写得不错,很漂亮的一手毛笔字。”沈中华当然不懂书法其中的那些道道,在他眼里沈一鸣写得跟那些所谓的书法大家差不多,完全可以拿出去卖了。

  “要不您也试试,练习书法真的好处多多。”沈一鸣重新换了一张生宣纸,将毛笔交到了沈父手中。

  “那好,你别笑话老爸就行!”沈中华也没客气,见儿子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他在旁边看得倒还真有些手痒了,接过毛笔后径直来到了书桌前。

  “那我就写个简单点的,天道酬勤。”沈中华打算写个四字成语,他在电视上看到很多书法名家都喜欢写这个的成语,要么就是厚德载物,坚韧不拔等。

  将毛笔放进砚台,沈中华下意识的搓了搓手,这才拿起蘸好墨液的毛笔,从最左边开始下笔。

  这个就是完全看个人的写作方便和习惯了,像许多书法大家中,从右到左开始下笔书写的比比皆是。

  不可否认,第一个‘天’字是非常好写的,总共加起来只有四画,还都是大开大合的手法。

  一横、再一横、一撇一捺,沈中华写出来还是非常顺畅的,虽说下笔的力道控制的不是太好,但总体来说并没有什么大碍,就是美观上多少不太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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