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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暗影


    夜风凄凉。

  广州城外的珠江码头,一到了夜里就变成无法世界。码头这种地方社会复杂,基层力夫里好勇斗狠之徒居多,乃至有些江湖人或是逃犯也混在力夫队伍里讨生活,躲避官府通缉。为了争抢码头地盘,又或是脚钱生意,大家打架斗殴乃至拔刀杀人都是常有事,基本一天都要打上几次,只要不出大格,就没人过问。

  随着最近军粮生意越做越大,外地粮船渐多,苦力们的竞争变得更激烈,于是撕杀也就变得更为频繁。尤其是到了夜里,争夺杀戮就变的更为凶残,为了几两银子脚钱砍死十几个人的事已经屡见不鲜。在这个时代里,书生的性命很贵,普通力夫的命,或许只值几个铜板。衙门对这种事见怪不怪,也不怎么关注苦力死活,到了晚上大老爷们看不见,码头上怎么乱都和他们没关系。

  天黑之后,衙门把执法权交给有力者,于是魑魅魍魉就可以横行无忌。

  奔跑声,惨叫声,以及刀剑砍入人体的声音,惊醒了一处窝棚里的人。这种窝棚在码头上有很多,都是租不起房子的外来人,赖以栖息的地方。

  这样的人连户籍都没有,在码头这种地方就没有人权可言,两个帮派火并,打到这里,把住在这里的无辜卷进去一起砍死的事也常发生。官府对他们的死活不会过问,惟一能保护自身权益的,惟有手中武器。

  住在这窝棚里的四个汉子,几日里经历过几次这种事,早有了经验。听到打斗声以及撞击门板的声音,人从地上坐起,兵器已经拿在手里。房间里没有灯,月光从窝棚缝隙间洒下,照在四人身上,隐约间照射出魁梧的轮廓,以及坟起肌肉。

  外面的打斗持续时间并不长,被追逐者抵挡了一阵,又开始逃,追击者并没有对这窝棚起产生多少兴趣,骂了两句脏话,提起武器继续追击。四个男子长出一口气,一个人小声道:

  “他娘的,这几天晚上都不得轻闲,连个觉都睡不安生。若是在岛上,一刀一个杀光这群鸟人。”

  “别管他们了,忙过正事就可以早点回去,不用跟这里厮混。那位还是没消息?早点把人交给官府,我们也好回去。”

  窝棚里一片寂静,几个男子都很善于打斗,但是对打斗之外的事并不在行。至于跟官府打交道,利用官府里面的眼线借刀杀人,除去自己昔日同伴这种事,更是一窍不通。考虑到过去两下的关系,几人嘴上即使不说,心里的滋味也绝不好受。

  即使已经走上杀人越货之路,也总有良知幸存,何况往日里以义气之类的说法进行自我标榜,天长日久,自己总归也会受到影响。现在做着背叛自己信仰的事,心里怎么也不会好过。

  一阵长吁短叹之后,一个汉子道:“不管怎么样,当家交代的事也要做,咱们也是为了自己好。林獠已经完了,总不能真让他接了位子,没有这个规矩。”

  “可是交给官府……这不大好吧?”

  “官府里已经答应了,拿住就弄死他,不让他受罪,也不会泄露什么机密。眼下看,这是最好的办法,再说那些大户也放不过他,早晚也是要死的,咱们的内线动手,会让他少受罪。”

  就在这时,窝棚的破门再次被人敲响,声音有气无力,时断时续。对这种敲门方式,几个男子很熟悉,被砍成重伤的或是装死的醒过来,就会试图敲开身边最近的房门寻求帮助。一个男子冷声道:“滚开!再敢扰老子好梦,杀了你!”

  敲门声并未停止,依旧坚持着响起,大汉提刀来到门前,压低声音道:“你等一下,我给你开门!”门字出口,刀已经顺着门板捅了出去。

  预料中那刀锋刺入身体的感觉并没有出现,刀穿过门板,前面空无一物。久经大敌的男子感觉得很清楚,这一刀是刺到了空气中。男子下意识地向后抽刀,木门本就破烂不堪,刀抽的很是容易,可是就在刀抽回的一刹那,一声机括搬动的声音响起。

  伴随一声喀嚓声,一根雪亮枪头贴着刀身刺入门内。

  枪锋由机括发动力量很大,后发先至,大汉的刀刚抽回一半,枪尖便已经刺入其前胸,将他那一声不好封回了喉咙里。人踉跄着后退,撞翻了另一名刚刚站起的同伴。另外两人就那么看着他身不由己的后退,直撞到用木头搭成的墙壁上,锋利地枪尖插入壁板,连带将人也钉在上头。

  大汉一时却未曾死,拼命地想要挪动身躯,但是枪刺的太深,越是挣扎血流的越多,除了阵阵惨叫着流血外,其他一无所能。

  “华三哥的断魂枪?”

  一条大汉看着那整个刺入窝棚的短枪一愣,这兵器他很是眼熟,但是却不相信兵器的主人会对他们下手。那破旧的木门发出一声巨响,向左右分开,朦胧月色下,一个纤长的身影出现在门首。

  “没错,这是华龙飞的断魂枪。你们敢反水,最大的凭仗就是有这杆神枪。现在神枪在此,你们还有什么底牌,不妨拿出来让我看看。”

  方才惦记的目标,忽然出现在眼前,几个汉子先是一愣,随即就是一阵惊惶。那方才被撞翻的汉子这时刚刚站起,用手指着来人道:“你……你为什么有断魂枪,华三哥人呢?”

  “枪在人在,枪失人亡。现在他的枪在我手上,你说他人在哪?”

  “你杀了华三哥?怎么可能?你怎么杀的了他……”大汉的语气与其说是愤怒,不如说惊慌更为恰当。

  来人的手上,一口长刀在月光下发出幽蓝色光芒,如同死神巨镰,即将收割眼前卑微的灵魂。说话的语气同样如同无常,不带丝毫情绪波动。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从你们出卖手足勾结官府那一刻,就该知道有今天这个下场。不管索魂枪,还是你们,都要死。我在锦衣卫衙门里受了伤,杀华龙飞时又受了伤,现在最多只有平日的四成力,你们几个可以拼一拼,或许有条活路。”

  三个大汉互相对视一眼,忽然一咬牙,提起手中兵器向着门首的人冲来,那人双手握刀身形微微下蹲,一声大喝声中,刀已经向当先冲来之人迎面斩去。码头上刀光剑影,杀声阵阵,间或有惨叫声响起。

  两名派来值更的捕快,对码头的杀戮早已经麻木,即使当着他们的面砍人,他们也只会当没看见。听着喊杀声,追逐声,喝骂声,只当做是娱兴节目。两个公人有一搭无一搭地闲聊着,“这次九头龙硬干鬼杀全,你买谁赢啊?”

  “难说了,一个半斤,那个有八两。一个关系在军里,另一个关系在标营,鬼知道输赢,这种赌你也敢下,当心输死你啊。”

  “有赌不为输么,这里的帮会很久没有这么热闹了,这样的大事件,不赌几手,怎么对的起自己。”说着话,捕快伸了个懒腰道:“好困啊,好端端的,查什么劫狱大盗,还要被打发来巡夜。码头这里的夜有什么好巡的,真是的,痴线!如果不是上面的乱命,我现在还在家陪老婆睡大头觉呢,结果现在好了,还要在这里陪你喂蚊子。”

  “大家都差不多了,谁也不要埋怨谁,上命难违,不知道什么时候锦衣卫就来查岗,做好做歹,也在这里待一晚上了。我让我老婆煮了汤,等天亮换班时,到我家去喝汤啊。”

  两人正说着闲话的当口,一声闷响从码头上传来,声音并不是很大,仿佛是个闷雷。两个打哈欠的捕快一楞,一人揉着眼睛道:“九头龙是不是疯了,敢用火铳?”

  “难说,也许是鬼杀全,这个人脑子不清醒的,上次火并时连弓箭手都敢用,谁知道他会不会发疯买火铳。这事要不要去看看?”

  “看个鬼了,他现在连火铳都敢拿出来,去看不是要挨打?等天亮以后上报锦衣吧,让他们去查查看,到底是谁敢破坏规矩?砍人就砍人好了,居然敢用火器,这下看不搞死他们才怪。”

  过了约莫一盏茶的光景,一个陌生的身影出现在两个公人视野里,他走路的速度不快,不紧不慢,仿佛闲庭信步。在夜晚杀人干架夺地盘的码头,一个人这样行走,透着莫名地古怪。两个公人出于职业本能,伸出手准备拦下来人,进行盘查。可是只与那人的目光一对,两人的心头都莫名打了个突,准备问的话,全都咽了回去,极默契地看向另一个方向。

  直到那人走出很远,一名捕快才道:“他……走了没有?”

  “走……走了。”

  “你看到了吧?”

  “是啊,好多血啊。以前只知道鬼杀全是疯子,现在看九头龙多半也是疯的。不知道哪个雇了这么个杀手来砍人,这下非出大乱子不可,就算他们这次拿几百两银子来抹平,我也不会替他们遮掩了,必须上报。”

  “我没说这个,那人去的方向,我怎么感觉是……进城?这么晚了,他能叫开城门?”

  “猫有猫道,鼠有鼠道,大概爬城吧。不过这么晚了,他进城去干什么?”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想起一件事,杀手进城,自然是要去杀人。这回的广州,八成要出大乱子。想到与这么个修罗般的人物擦肩而过,夏日的夜晚,两名公人只觉得周身发凉,一人默默念叨着:“不光是喝汤了,这回必须找个神婆收惊才行啊,太吓人了。”

  半个时辰之后,肥佬王骂骂咧咧地打开了房门,准备教训一番这个深更半夜砸门地不速之客,不管是谁,也先骂他个七荤八素再说。可是门刚一打开,一个皮囊就递过来,在一声惊叫声中,皮囊落地,人头在小院里来回滚动。房间里,披衣而起的梁二姐已经问道:“这么晚了,谁啊?”孩子的哭闹声,也随之响起。

  阳光普照。

  于码头的变故,或是两名公人的遭遇以及锦衣卫对码头帮派的整顿,与范进实际都已经没了关系。虽然人回了城,萨世忠也想着干大事,可是范进却以大收试在即,读书备考的名义在凌云翼那里告了假,回到家里读书。以退避的方式,躲开暴风眼。

  随着林凤的被拿,围绕着利益的争夺也变得更为直接。固然由于读书人的身份,大家不好像武人那样攘臂挥拳的搏斗,但是无形刀剑杀伤力未必就小过真家伙。范进这种出头鸟,自身又没有功名根基,更容易成为众矢之的。

  像是陈璘被参,显然就是凌云翼身边的人与罗应鹤合作的结果,借打击陈璘以打压范进的势头,不能让他蹿升的太快。至少也要给巡抚留下一个范进为人见识短浅,行事乖张的印象。

  范进如果选择反攻回去倒也不是不行,靠着自己的知识见识以及萨世忠等人的力量,未尝不能和那些幕僚见个高下。不过敌死一千自损八百,自己肯定也要付出代价。更何况那些幕僚或是跟随凌云翼多年,或是同乡,真到了取舍的时候,范进也说不好凌云翼会舍弃哪边。再者给东主留下一个自己咄咄逼人见功即抢的印象并不明智,之前维持的形象也会打折扣,考量再三还是选择了退。

  当然,给萨世忠那边出的主意也是要出,偶尔锦衣卫也会送些情报来,大家分析该如何抓人。范进本来就不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所能提出的意见,未必算多高明,只是参与进去,分些功劳罢了,日子过的反倒是比眼下巡抚衙门清闲。比起衙门操劳埋身文牍,还是这小院里的风景更为迷人。

  “进仔,三姐这衣服好看不好看?颜色可能艳了些,不过好在只在院子里穿就没关系,穿出去就被人家笑话,说我是妖怪了。”

  头上插着范进送的木簪,身着大红袄裙的梁盼弟,整个人如同一朵怒放牡丹,在范进面前转了两个圈子,随后又学着大家闺秀的样子,飘飘一福。“怎么样,三姐美不美?”

  自从上次被砍之后,梁盼弟对待范进的态度就大为改观。以往的她虽然与范进相好,但是在亲热上总是有所避忌。或是碍于身份,或是考虑到年龄的差距,显得很被动。两人相处模式基本都是范进进攻,盼弟逃避。可是自从这次从乡下回来,梁盼弟一改往日风格,转守为攻,如火热情让范进心神皆醉,半步都不想离开她。

  看着她那一身大红,范进拍手道:“美,当然美了。什么老妖婆,三姐你今年还不到三十岁,正是女人的好年华,如同鲜花怒放,不要把自己说老了。不过平时三姐不是总要我多读书么,怎么今天反倒不要我读书了?”

  “上吊也要缓口气,今天我不去盯粮仓,你不读书,咱们两个谁也不叫,好好说说话好不好?就算大姐儿来,也不许你开门!只要进仔你觉得好看,我这银子就没白花,我跟你讲啊,我买了好几件衣服,你等着,我一件件换给你看,你看看美不美。”

  “美当然是美的,就是这衣服那么好,簪子太旧了,拔下来换个新的。”

  “敢?谁敢动我的簪子,我跟他拼命!我现在要说买首饰呢,是能买不少的,也有人愿意送我些东西,但是于我而言,就算把天下的首饰都堆到我面前,也换不回这一根簪子,只为它是你送的就是最好的。你坐着不要动,我去换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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