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傻子中的极品
“是,我们可以打不过那个战士,但我们在气势上决不能输。我们所能做的不多,这些就当是我们为你们打气的。”
“莱特,你带着他们,把这些东西交给格佩丝导师,让她把这些东西,算入打赌的赌注中吧。”这些人的举动,着实出乎了雷尔斯的意料,他把东西交还他们,只是看在他们是自己同班同学,及皮丘坦诚的认错态度下,并没想到,他们为了支持自己,会把东西拿出来当赌注。
一夜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雷尔斯跟莱特要与丁克上生死台的事,也是传遍了整个校园。
“两个入学才一天的菜鸟,不,连菜鸟都算不上的蠢货,竟是要与战士丁克上生死台,他们脑子不是被驴踢了,就是他们本身是傻子。”
“更好笑的是,有些人还押他们赢,真不知道这些脑残的家伙,是怎么想的。对了,哥们你押丁克赢,你押了多少钱?”
“我押的不多,才九千金币。”
“什么,你押了九千?”
“九千还多吗?你想想,那么多人押丁克赢,我押这九千金币,捞回来的,也是一丁点,难道你不知道,法兰押了一万五千个金币吗?”
“法兰也参与了进来?之前,还有人传言说,雷尔斯跟莱特与法兰关系很好,原来这只是传闻啊,法兰都押他们输,看来我下注还是下少了啊,不行,我得去找格佩丝女导师,看还有没有机会再下一次注。”
在这些老生眼中,胜负早已定了,他们如今关心的是,自己可以从中捞多少钱,讨论一番后,便去找格佩丝女导师,要求重新下注了。
格佩丝女导师穿着一身鲜艳的法师长袍,眼睛静静的看着站上生死台的雷尔斯跟莱特,若是站上生死台的人,是别人的话,她或许连来都不来,可这两个家伙不同,他们在测试时,可是表现出了惊人的天赋,其中的雷尔斯,更是拥有超级天才的天赋。
她想就这样一直瞒着其它导师,但她怎么都没想到,雷尔斯跟莱特,会与那个叫丁克的家伙上生死台。
虽说丁克的实力,在战士中算是出众的,但格佩丝一点都不担心,因为,能够在测试中展现出惊人的天赋,他们本身的实力,就不是战士所能媲美的。
她的旁边,胖乎乎的格尔斯,四十五度望着天,故作深沉的叹了口气,说道:“唉……格佩丝啊,其实我有点搞不懂,你跟费顿,为什么为了这两个乞丐,争来争去,虽然我知道他们手中有紫晶,但那紫晶是不是真的,还有待考证。现在可好,这两个乞丐,竟不知天高地厚,与战士中修为出色的丁克上生死台,这不是找死是什么?可怜你了,他们要是在台上被杀了,那你班里就要损失两名学生喽。你说你……”
“格尔斯,我班里少两名学生,与你有任何关系吗?”格佩丝很少发火,即便被格尔斯在身前如苍蝇一样围着,她依旧会和和气气的跟他说话,但现在,她却没了往日的好脾气。虽说其中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她怕雷尔斯跟莱特在台上展现出的天赋,让其它导师,加入到争夺他们的行列中,但也有其它的原因,雷尔斯跟莱特天赋异禀,但他们缺少实战经验,要是在生死台上,被丁克宰了,那就有点可惜了。
“格佩丝,你……”格尔斯还见过格佩丝像今天这样,有点不解的他,摇晃着手指,就要指责格佩丝。
不过,格佩丝兵没得搭理他,而是转过了身,朝图书馆去了,边走边嘟囔道:“这两个家伙天赋异禀,要是死在那个战士手中,着实太可惜了,我要告诉斯威步副院长,看他能不能阻止这场战斗。”
匆忙离开的格佩丝也顾不上其它的了,快步就朝图书馆方向去了。
“两个不自量力的家伙,没想到你们还真敢上台,不过既然你们上台了,那就等死吧!”在雷尔斯跟莱特上场后,丁克也走上了台,这时的他穿着一身帅气的战士服,手中更是拿着一把泛着银光的长枪。
“长枪,竟然是骑士用的长枪?”长枪是骑士才能配用的武器,丁克能使用长枪,足以说明他达到了骑士的修为,而且,骑士使用的长枪,都是学院导师统一配发,丁克昨天使用的还是长剑,今天却换成了长枪,这足以说明,他这把长枪,是别人给他的。
“到底是谁会给他长枪呢?”
长枪的攻击距离,比长剑要长了一倍,而且,它们的材质,是经过特殊处理的,是能够防御魔法师魔法的。
丁克本身实力比雷尔斯跟莱特就要强一大截,现在又掏出了能防御魔法的长枪,雷尔斯跟莱特在与他战斗时,还有什么胜算可言?
并且,以丁克的实力,他根本不需要这长枪就可以战胜雷尔斯跟莱特,可他却还拿出了长枪,如此说来,丁克这次是要彻彻底底将这两人斩杀了。
“昨天我脑子真是被驴踢了,你说他们两个不过是新生,我为何还买他们赢呢?现在,人家连骑士才能用的武器,都掏出来了,这两个家伙还怎么赢?”
“唉……以后不论做什么事,我们都要从实际出发,还好这次我押他们赢的数目不多,不然,我估计要沦落成乞丐,生活几个月了。”
押了雷尔斯跟莱特赢的人,看到丁克拿出的长枪,脸色顿时变的铁青。
魔法学徒对战战士,他们的胜率几乎为零,现在战士又拿出了只有杀伤力极大,只有骑士才能使用的长枪,这魔法学徒,要还能打过战士,除非这个战士当时得了重病,不然怎么可能取胜。
“这两个害人精,可真是把我害惨了,可惜的是,上了生死台,他们就不能活着下来了,不然我非把他们打的连他们的妈,都不认识他们。”
“结果已经知道了,我们还要看上什么?借酒消愁,我们去喝点。”
哭丧着脸的这些人,恨不得上去狂揍雷尔斯跟莱特一顿,奈何这两个家伙已上了生死台,就算想揍他们都没机会,心中极其郁闷的他们,只能转身朝校外的酒馆走去。
就在他们往外走时,站在雷尔斯跟莱特对面的丁克,忽然抬起了长枪,握着长枪,威风凛凛的朝雷尔斯胸口刺去。
“嘶嘶!”
朝雷尔斯刺去的枪头,泛着寒光,每向前刺一寸,都会将空气刺的嗡嗡作响。它的移动速度极快,远远望去,它就像夜幕下的毒蛇,向猎物扑去。
它刺出带起的寒风,更是猛烈,还没靠近雷尔斯,直接将雷尔斯的衣服吹了起来。
“臭小子,你不是非要跟我打吗?现在上了生死台,我看谁还能帮你?”最先与丁克发生冲突的是雷尔斯,而且,给他长枪的法兰也交代过了,不论用何方式,一定要将雷尔斯刺死。
法兰乃武术系的标杆,丁克平时根本就没机会接触到,这次法兰主动找上门,着实让他吃惊的很,你一个初入校园的破乞丐,有何资本让法兰专门为了他,跟自己商量这件事。
既然法兰已经开口了,自己就必须干的漂漂亮亮,不给这家伙反击机会,直接将他斩杀在生死台上。
一想到将他斩杀后,自己便能成为真正的骑士,丁克别提有多兴奋了。
朝雷尔斯刺去的长枪,随着丁克手臂晃动,高速震动起来,震得空气发出一阵阵气爆声,伴随着气爆声响起,丁克嘴角已浮现一抹诡笑,“去死吧。”
爆喝一声,被丁克握在手中的长枪,突然离开他的手,俨然化成一道白光,声势浩猛的朝雷尔斯胸口刺去。
“速度确实够快,只是硬度不够。”朝胸口刺来的长枪,速度虽然达到了极致,但雷尔斯有十成的把握,长枪碰到从他体内弹出的气劲,这长枪瞬间就会变成粉末的。
“嘿嘿,也不知道我身上的气劲,威力到底如何,不如拿你试试。”就在长枪离雷尔斯几米远时,雷尔斯嘴角忽然浮现一抹诡笑,没有选择后退,也没有像其他魔法师一样,开始念咒,反倒像武术系的学生一样,两腿一蹬,向刺来的长枪冲了过来。
“他不会疯了吧?”
朝雷尔斯刺去的长枪,速度快的如同白光一样,在长枪脱离丁克手掌时,这些人心头提到了嗓子眼上,他们倒要看看,雷尔斯是怎么一种死法。
在他们看来,这时的雷尔斯应该选择后退,或者用其它方式进行躲闪,可令他们如何都没想到的是,雷尔斯不但不躲,反倒冲向了长枪。
“这家伙不但是傻子,还是傻子中的极品,要是我没猜错的话,那把长枪,就算一米厚的钢板,都能刺穿,他不躲还冲过去,还真以为他的身体,比那一米厚的钢板,还要坚硬?”
“傻子,傻到极致的傻子。”
“雷尔斯老大,脑子不会出问题了吧?那可是骑士才有资格用的长枪,他不但不躲,还冲过去?这下,他可要交代在台上了。要知道是这样的状况,我们昨晚就该阻拦了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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